老柏生自行辭任教青局局長一職 龔志明將「擔正」做局長

教青局局長老栢生即將卸任局長一職(資料圖片)

廉署報告揭露教發基金存在行政失當以及行政違法的問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身兼教發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老柏生早前在受訪回應時承認自己有責任。今(26)日公佈的《特區公報》中,社會文化司發出批示,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將由該局副局長龔志明出任,而現任教青局局長老柏生將退任,並回到學校教書,兩項批示皆於2月1日生效。

教發基金「混帳」餘波未了?
老柏生辭職當問責?

去年,廉署發現教育發展基金制定的「學校發展計劃資助申請章程」存在各種漏洞,即使在2015年審計報告揭示部份問題後,改善工作仍未全面及到位。又指,調查結果顯示教發基金並沒按《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在依法執行退款機制事宜上,無疑是行政違法。另外,教發基金在執行兼收機制上雖未至於不作為,但卻不主動依法作為,確實存在行政不當。

老柏生於本月10日列席立法會小組會後回應記者有關教發基金的問題時承認自己有責任,又表示,「我或者唔用(問責)呢個字眼啦,人員做得未夠嘅,我哋睇採取咩措施,睇返佢哋情況,作出改善路向,再作出培訓、作出更好嘅理解」。

但根據《公報》所示,「社會文化司司長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之批示:應老柏生的要求,其擔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的定期委任,於期限屆滿時終止,即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起終止。」是否表示,老柏生說出這一席話時,其實他早已「辭職」,還是已經受到「問責」。

本媒亦有就教發基金之相關問題有向教青局作查詢,想就事件了解涉及重覆資助的學校的名單以及相關的金額。但當局該回覆,自行到公報查閱,並未提供更詳細的資料,又表示,「本局上週接受傳媒訪問時已作回應,暫未有補充」。

老柏生先後擔任教育暨青年司學校督導員及教育暨青年局學校督導協調員;2009年至2011年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2011年至2018年任教青局副局長;並由2018年至2021年獲任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並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合併後續獲任局長。但只做一年,合約結束後便「自行」引退,回到學校任教。

老柏生辭退局長後,將回到學校繼續教育學生

而龔志明自2007年起便在教育暨青年局工作,於2012年至2018年前後擔任學校體育暨課餘活動事務處處長、學前暨小學教育處處長、教育暨青年局教育廳廳長;於2018年時成為老柏生的副手,任教青局副局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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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副局長龔志明將出任教青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