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今(6日)日召開平常會議,市政署代表介紹《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生效後的工作安排,市政署在1月份已安排257名街市攤販及小販大樓內的准照持有人簽立合約,預計整個程序將於4月份完成。
市政署衛生監督廳廳長田紀洋、街市事務處處長梁焯文列席北區社諮會平常會議。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高岸峰引述政府代表表示,因應《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於今年1月生效,會上主要討論街市攤販經營者的重新續約問題,1月份,市政署已安排257名街市攤販及小販大樓內的准照持有人簽立合約,2月份及3月份則有712名,整個程序預計在今年4月中完成,高岸峰說,「相信未至於很多人會退租。」
據新法律規定,若違反義務的情節嚴重,或攤位承租人在1年內違反法律規定的特定義務達3次,即可以被取消牌照。高岸峰表示,目前署方仍在了解攤檔代表是否續約的意願,攤檔代表仍然需要時間了解新制度的條文,他們主要擔心「一年三犯」被取消合約、1年要經營至少240日等問題,目前仍未能掌握願意續約人士的具體比例。
當未來有經營者騰出舊攤檔,市政署將活化攤檔,包括將較小的攤檔整合,並考慮市販可以售賣不同產品,引入新經營者。署方期望透過今次修法,提升市販的競爭力以及街市公共服務。
委員倡推動市販轉型
另外,多名北區社諮會委員在議程前發言時關注《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的生效情況,高岸峰表示,當局應參考不同地方的經驗,改造傳統街市為新式或特式街市,協助和推動街市和市販轉型;北區社諮委張煥恩表示,有市販認同加強對公共街市的規範,亦有市販希望當局能清晰界定規範指引,能更有效推動商販守法經營,提升服務素質。
北區社諮委陳智榮建議,街市可將部分攤檔考慮以短期租賃形式讓市民投標,並可考慮為街市熟食、非濕貨商品等在社交平台上進行宣傳及推廣;北區社諮委陳瑜勇建議,適當調整現時攤位小販的營業時間,讓攤位營業時間能較迎合居民的上下班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