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就是任性! 審計揭澳中致遠公司重大投資動而後謀

審計署公佈《澳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結果發現公帑投入近9億澳門元的澳中致遠公司在作出重大投資決策時有欠審慎,未有妥善做好前期研究工作,忽視潛在風險,呈現「動而後謀,先決策,再打算」的情況,甚至出現某些自作主張的現象,難以保障特區公帑妥善運用。

審計報告指出,澳中致遠公司在明知欠缺房產證的情況下,2016年10月仍然堅持要購入火炬國際會議中心,預算為3.06億澳門元,後來又因為欠缺房產證而改為「先租後買」,18年租約的累計租金合共約1.54億人民幣。然而,租四層只有一層可以試營運,裝修費達1,047萬人民幣,並出現辦理消防許可及驗收手續等問題。若出現火警等事故,保險公司可拒賠,直接負責人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或需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審計報告又披露,澳中致遠公司本來專責澳門與中山區域合作,卻去參加創建與實務上不適宜的特殊金融業務,結果出資1,800萬澳門元,該項目在運作1年後,因虧損接近資本的一半,後來又要再投入3,000萬澳門元,今後是否仍要投入更多公帑仍是未知之數。

審計署透過綜合評論表示,澳中致遠公司在未理順房產證問題的情況下,仍然決定簽署相關框架協議,並安排政府領導為簽署儀式站台見證,但熱鬧過後,風險依然存在,隨後的跟進工作又成效不彰,錯失了及時糾正或從長計議的最佳時機。

審計署指出,澳中致遠公司的主要目標是兩地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澳門中山與葡語系產品產業及企業等等,而非取得特定的物業或地段。在管理企業時一旦混淆目標,很容易會本末倒置,甚至因為深陷其中而產生盲點,這是在執行政策時需要特別警惕的情形。澳中致遠公司作為專職落實具體政策的企業,應該做好商談接洽、研究調查、制定方案選項、分析建議、作出決策、監督協調等工作,為特區政府的投資爭取最符合經濟效益的方案,不應令項目長期處於保障不足的狀態。

按澳投公司(澳中致遠公司的母公司)所强調,推進經濟適度多元化探索特色及金融發展,一直是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意願。正因為責任重大,意義深遠,澳投公司更應該在事前妥善統籌,確保有把握取得所需成效下才啓動而非輕率地志在參與。事前分析調研並非形式化的程序,而是有著實際且關鍵的把關功能,這種把關功能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管理層自身的專業知識,難以單獨依賴委托第三者進行盡職調查而可達成。審計結果反映企業管理層在決定重大投資時有欠審慎,難以保障特區所投入的公帑妥善運用。

審計報告強調,公共資本企業的地位重要、作用關鍵、靈活性強,是特區政府在不同領域謀求發展的重要依靠力量。為了達成當初各自被賦予的任務,公共資本企業的管理制度更有必要不斷自我完善和發展,要理順作出重大決策時的權責關係,優化公共資本企業的佈局結構,提高監管效率,防止資本浪費或流失,嚴格執行問責,實現企業健康發展,令特區政府出資經營的事業與資產達到保值增值的預期效果。

澳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間享有政策、資金、公司制度上種種優勢的公共資本企業,截至 2020 年 12 月31日,該公司獲得6 次增資後的資本額為 92.85億澳門元,而用作投資的總額為89.64 億澳門元,其中橫琴產業園項目佔 80.74億澳門元,中山項目金額8.9 億澳門元。

審計署在2020年12月發佈的《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示產業園項目在管理與決策上的顯著問題。為進一步探討特區政府在鄰近地區投入大量資金的投資實況,隨即對澳投公司的中山項目開展審計,並完成《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上述報告較早前已呈送行政長官,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http://www.ca.gov.mo)下載報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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