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洗米華」的澳門賭廳大亨周焯華近日因涉嫌在中國非法開賭,遭浙江溫州當局追緝,其後澳門司警以非法賭博、清洗黑錢、犯罪集團三項罪名,將周及其團伙十一人移送檢察院偵訊,周焯華等五名嫌犯被送往澳門路環監獄羈押,另外六名嫌犯則採取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
外界關注周焯華會否被「送中」,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早前被傳媒追訪時表示,當局依法處理案件,並強調一切都會按照澳門的法律制度進行執法工作。又指,由於該案件涉及「重要犯罪」,他有向行政長官賀一誠報告該案件。
內地公安首先追緝
據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平安溫州」11月26日發出「案情通報」稱,該市公安局去年7月開始就多名犯人開設賭場立案偵查,而現已查明以太陽城集團主席周焯華、張寧寧為首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涉嫌在中國境內從事開設賭場犯罪行為,並將周焯華列為犯罪嫌疑人,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已依法批准進行逮捕。公安機關要求其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案情顯示,2007年以來,周焯華在澳門等地賭場承包賭廳,又於2016年在菲律賓等地開設網絡賭博平台。為牟取非法利益,周焯華發展境內人員為股東級代理和賭博代理,通過高額授信、推廣賭博業務、提供車輛接送服務和技術支持等方式、手段,組織中國公民赴其承包的境外賭廳賭博、參與跨境網絡賭博活動;在中國境內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為賭客用資產換取賭博籌碼提供服務、幫助追討賭債、協助客戶進行跨境資金兌付;利用地下錢莊等非法渠道為賭客提供資金結算服務,逐步形成以周焯華為首,張寧寧等人為骨幹,人員固定、層級明確、人數眾多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
截至2020年7月,以周焯華為首的跨境賭博犯罪集團共發展股東級代理199人,發展賭博代理12,000餘人,發展中國境內賭客會員8萬餘人,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嚴重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
洗米華澳門被捕
澳門司警隨後(11月28日)舉行記者會交代,局方以涉嫌觸犯非法賭博、洗黑錢,拘捕了九名的拘留犯和兩名疑犯,當中包括47歲本澳周姓男商人,相關案件仍然調查中。
司警發言人鍾錦良指出,有關案件是在2019年8月,司警根據情報蒐集,發現以周姓主腦為首的犯罪集團,利用其在澳門經營貴賓廳業務,在海外架設網上賭博平台,並吸引內地居民進行不法的賭博行為。集團把獲得的不法財產,透過貴賓廳的帳戶以及地下錢莊進行轉移以及掩飾。
鍾錦良稱,當局於2020年4月轉為專案繼續深入調查。經過深入調查並認為目前時機成熟,當局決定於2021年11月27日凌晨採取行動。於皇朝的多個商業單位以及路環的住宅單位,成功緝獲11名疑犯,各名疑犯都承認有關架設賭博平台以及有關的犯罪活動,但對其他的調查就拒絕合作。
鍾錦良又指,當局搜獲到大量的犯罪裝置,包括電腦、伺服器、電子儲存裝置,並扣押超過三百萬現金。並以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清洗黑錢移送檢察院偵辦。
傳媒關注今次案件是否與溫州市公安局日前通報的案件有關?鍾錦良則稱,「本局是以情報主導偵查為首」,一直都有和各地方的執法單位合作,收取不同的犯罪情報,但並未掌握相關溫州市公安局日前通報的案件資料。並表示,相關人士會接受檢察院偵辦,並按照本澳法律及法例進行後續工作。至於選擇這個時間點作出行動,是因為當局覺得當前時機成熟。
檢察院於11月29日發新聞稿表示,有充分跡象顯示該團伙成員分別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參加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刑法典》規定的「領導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2年徒刑;《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有關「清洗黑錢罪」規定,最高可處8年徒刑,以及《不法賭博》有關「不法經營賭博罪」規定,最高可處3年徒刑。
洗米落鑊早有先兆?
2019年,內地官媒已罕有點名批評周焯華搞網博滲透內地,吸納了大批內地賭客,涉及逾萬億元人民幣的賭注額通過地下錢莊流向境外,認為對中國社會經濟秩序和金融安全產生巨大危害,應該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新華網》及內地多個著名網站,其後亦相繼轉載報導。而負責澳門貴賓廳業務的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同日發出澄清聲明,指無經營任何網絡博彩業務,並強調在澳門及各國地區賭場均持有合法牌照;又指《經濟參考報》的相關報道嚴重失實及損該公司及股東聲譽,表示強烈譴責,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之權利。
其後周在澳門舉行記者會交代事件時,強調集團並無觸反內地或澳門的法律,又承諾今後將以澳門法律法規為準則,作為日後集團在海外業務的標準。並且指就事件對澳門政府及博企「深感歉意」,他當時還說,作為中國澳門特區公民,其事業、家和根均在澳門,心繫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