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十月末公佈《工會法》諮詢文本並進行公開諮詢至12月14日。對於文本中沒有提到集體談判權以及罷工權等相關權利引起爭議。對此文本,新澳門博彩員工權益會(下稱權益會)理事長周銹芳表示,文本存有相關大的漏洞,若只得一個工會由資方成立,工會就會完全偏幫資方,亦失去了設立工會的意義。
周銹芳表示,權益會對是否可以成為工會以及成立工會的門檻有比較大的意見及關注。又認為,文本建議一間企業或一個行業只可建立一個工會這一做法「相當有問題」。
她又表示,權益會過去曾對《工會法》進行研究,審視不同地區的《工會法》。而其他很多地方都並不是只可建立一個工會,反而在同一企業下都可以有多個工會同時並存。只要在行使集體談判權時,投票選出工人代表即可與資方進行談判。又指,因為每間公司都有不同的部門,所以不能以一個人知悉或代表全體勞工,亦不可能要求所有人加入同一個工會。
一企業一工會制度或存在漏洞 資方可主動組織工會
周銹芳亦表示,在一企業一工會的制度或會存在漏洞,假若唯一的工會是由資方主動組織,並在員工入職時威逼利誘,資方要求員工主動加入工會,亦已有博企開始類似的事。假如未來工會得到更進一步的權力,可以與企業洽談合約,這樣的工會所協商出的合約,就會完全偏幫資方,亦失去了設立工會的意義。影響的不只是工人的利益,更會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其又稱,自己亦是第一次聽到同一企業或行業只能成立一個工會。
對於文本缺集體談判權及罷工權,周銹芳認為,沒有集體談判權的《工會法》資方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應不變。過往因為沒有集體談判權,導致企業方不肯與勞方代表進行談判,甚至最後發展成集會、示威、遊行。過去十多年都一直有類似的案件發生。
她認為,員工所爭取權益爭議不大,只資方願意聽、洽商,然後「一人讓一步就搞定」。但過去多年資方一直都以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不願意進行進一步的交流。
或有可能削弱了《基本法》賜予的權利
最後她總結,若以這文本制定的《工會法》應不會對權益會這樣的團體實質幫助,或有可能削弱了基本法賜予的權利,包括集會、結社等的自由。又指,今次的《工會法》諮詢文本與《基本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有所衝突,例如「只可建立一個工會」已經不符合集會、結社自由等權利。若一個企業或行業只能有一個工會的話,該工會又要用何種方式去衡量才可代表勞方全體;而目前大部分的勞工社團又該何去何從。
她認為,《工會法》諮詢文本是「本末倒置」,對權益會或其他眾多博企的小工會都沒有保障。假若《工會法》按目前的諮詢文本立法,自己也沒有信心權益會可以以工會的性質保留下來。
新澳門博彩員工權益會主要負責協助博彩員工取得應有的權利,亦會向博企以及政府反映博彩員工的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