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一開始,身為資深律師的高禮華(Sérgio de Almeida Correia)即表明自己已向當局提交有關修改博彩法的建議。隨即又表達自己的立場,認為修法對澳門好,自己亦支持修法。雖然法律需保持其穩定性以讓人們感安全,但法律必須適時修改以適應日常生活和社區的需要。
高禮華又認為,現行博彩法所存的所有問題都應該在新法得到處理,「博彩業的運作應該是透明、潔淨的,我們需要清理這行業,確保博彩業內外環境乾淨,以提升行業質素。」
為了能夠適當地修改該法律以達監管之效,高禮華認為,當局在整程中須保持透明,無論在整個修法過程或任一條文內都必須避免任何可能的利益衝突。他又表示,為了讓本地的博彩企有空間健康發展,賭牌數目可先限制為四個;而批給時限則建議為12年,這與未來的承批公司無需在基礎設施再投入大量資金,可以在短期內進行投資有關。
現行博彩法未能完全
反應現實 問題多
高禮華:新法須修正問題
關於現時博彩法,該名律師即指出數大問題,其一為該法律規定的賭牌批給與現實不符。法律規定了三個賭牌批給,但實際上本地有六個賭牌批給,即現時所指的三正牌及三副牌。「無論是正或副牌都遵循相同的規則,賭牌批給數量須與法律相符合,法律必須適應現實。如果政府想要保留六個或更多的賭牌,而這數量則必須寫入新法內。」
高禮華表示,另一問題就是政府庫房沒有因這三副牌有所進帳,副牌承批公司將錢支付給他們的所對應正牌承批公司,而不是政府。他認為所有這些錢都應進入政府庫房,但由於現時規定政府和澳門人損失了數百萬美元,「這不應允許繼續」。
另一個令高禮華感擔心的問題而現行博彩法沒有處理的,即賭牌承批公司可讓私人經營的其屬下貴賓廳或賭場,而該等投資者在沒有賭牌下仍可經營賭場的情況亦應該被結束。其指出,這種經營方式與(博彩)中介人不同,「如果賭牌承批公司沒有能力經營其所有賭場及貴賓廳,他們則不應有這麼多。換句話說,如果他們只有十個賭場的能力,則只能經營這十個賭場,賭牌批給人不應再出租其賭場。」
他續稱,這種情況為博彩業帶來了很多問題。法庭亦有相關案件涉及有人投資了一些私人公司經營賭場的以賺取高利潤,最後出現爭議,而賭牌承批公司有人並不會對此類問題負責。「所有這些問題都應該在新博彩法中得到澄清,博彩業的運作應該是透明、潔淨的,我們需要清理這行業」。
未來副牌不應再存在
高禮華:未來賭牌最理想有四
先減牌增質量
高禮華又認為,新的博彩法不應再允許副牌。「在我看來,當局不應該再批出副牌,所有的批給必須是正牌。」若繼續允許副牌則意味著副牌及對相應的正牌間的「私下談判」將持續,「在沒有公眾視線下進行的私下談判,一切都可能發生」。其又強調任何涉及博彩業相關的談判都應該是一個「非常透明」的過程。
問及至於未來澳門應有多少賭牌時,高禮華直指「四個博彩賭牌批給將是理想數字⋯⋯對我來說,在清廉的競爭環境中(若)有三或四個賭牌批給,再做到最好、持續進步。最好是先減少批給(數目)、做到優質及更好的監管,而不是發太多但不受控或鬆散的監管」。他續稱,市場上要有足夠的批給數量才具競爭,「如果只有一兩個,就不夠競爭,至少三個」。
政府派代表到博企 「無用」
高禮華:或引致更多
裙帶關係及貪污
針對文本建議政府代表將到博企以收加強監管之效,高禮華直指自己不同意這個「錯誤的」想法。他指出,在其他批給中如巴士公司、停車場等,政府有派駐其代表。至於該建議是否有違背澳門現時法制及市場運作,高禮華則指需要看到最終法案如何操作這個想法。
他又稱,以其過去經驗,這樣的角色不能做到良好的監督。「我記得過去在前澳葡政府,官方代表與其所在批給公司過於接近⋯⋯像被俘虜一樣。如果他們的關係變得太親密、太友好,監管將起不了作用,這也可能滋生貪腐」。
高禮華又反問政府,若真派代表到博企,誰支付薪金。「政府還是賭牌承批公司?若公司支付則味著她/他無法決定其扮演的角色;若政府支付,該代表可能會認為政府的薪金不足以完成她/他的工作」。又續指,「這樣的代表不是獨立、自主、自由,總是處於弱勢。在涉及數十億美元的大企業和政府之間,處於那個位置的個人很難在兩者間保持平衡 。該職位亦難找到合適的人,最好忘記這個想法」。
他又指,該角色還可能制造更多應避免的裙帶關係,「裙帶關係令前澳葡政府及回歸後一段時所製造問題包括歐文龍案,這可能是腐敗的可能途徑。」又重申其不贊成這個建議。又稱,政府應該有其他工具來達到監督之效,如檢視博企做了什麼、有沒有依法去做。如果他們已經履行了合同中列出的所有義務及要求,政府亦沒有理由派駐人員,「私人公司應該能夠管理其自己及做出決定」。
高禮華又強調當局應趁今次修法清理一切與博彩相關的問題,「不僅要清理澳門的博彩業,還要清理澳門」。
新法應清晰列出「常務董事」可從事活動的範圍 免利益衝突
另一個讓高禮華關注則有關現行法律針對「常務董事」這角色的規定。他認為,新法應進一步清晰這角色不得從事其所屬承批公司以外的活動範圍,否則可能會造成利益衝突。「為了避免利益衝突,未來的法律應清晰列明此人的活動範圍」。
據現時博彩法,必須將承批公司之管理權授予一名常務董事,該人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永久性居民,並至少擁有承批公司10%之公司資本。
非博彩項目應清晰列入批給合同 允許彈性適時評估
高禮華表示,新法律應包括一般條款、具有足夠的空間讓每一個承批公司提出最適合社會利益的建議。新法律應該足夠開放,讓這些公司為社會帶來最好的回報。
政府與承批公司的合同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以便政府可以從合同中獲得最大收益,當中應包括更多非博彩的項目,以及與更多當地公司簽訂合同。合同亦應具有必要的靈活性,以便定時對合同內容有否被履行進行評估,並作出適時的調整;但這不應是強制性,應由雙方分別對合約的履行作出評價。 「如果每三年或四年雙方可以進行評估並決定未來需要做什麼⋯⋯在雙方協商後可不時進行調整改進。」
或由於疫情影響,高禮華表示,過往常見大型節目逐漸減少了,以往國際樂隊、管弦樂等等大型表演似乎越來越少了,「我不知道為什麼,之前很多巨星來澳門,而這是澳門需要的節目」。若澳門想成為國際旅遊休閒中心,這些演出需繼續以吸引日本等國家的旅客和粉絲帶到澳門看這些節目。如果有超級巨星來澳門,他們的粉絲或家人也會來澳門。這種遊客來澳不是為了賭博,而且有消費能力;在澳期間,他/她們除了觀光亦會尋找城中美食,這樣也有助提升餐廳的質量。
不要妖魔化博彩業 保持其運作透明、乾淨讓澳門社會受益
高禮華又指,博彩業是澳門經濟的主要引擎,其不應被視為邪惡,亦不要妖魔化這個行業。「它是我們的主要產業,應該保留它,但我們必須確保它的運作是乾淨的、透明。澳門人應該更多地受益於這行業,而承批企業亦應負上其社會責任」。又指,當局需要為承批公司提供清晰的指導方針,以便他們確切地知道在競爭環境中應該做什麼。
他又認為「乾淨」的賭場內外環境正是澳門所需,有助行業健康發展。「當中非常重要的是,所有進入澳門的錢,無論來自哪裡,都必須是乾淨的、以合法途徑所得的,不能涉及非法活動、腐敗、賄賂⋯⋯如果政府不加以控制,則可能會導致賭場內外環境『不健康』。」又強調,乾淨的賭場內外環境正是澳門所需,「政府有責任改善賭場內外的環境,若能做到這一點,整個社會將受益這改進」。
藉修法讓澳門博彩業的內外環境「乾淨」容易做到嗎?這位在澳多年的資深律師只說:「唯一需要的是有能幹、避免利益衝突的專業人士才推動」。又指,在找到合適的人修改博彩法後,當局須列出並禁止這些人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從事博彩相關行業工作或為博彩運營提供諮詢,這樣就能保證了所有涉及修改過程的人具信譽,以及保存該事良好的信譽。
對外開放 有助提升競爭力
高禮華又認為現時當局對本地人的保護才過多了,澳門應該歡迎各地區人材以帶動本地競爭力上升。
他又認為澳門應該更加開放,讓更多的人進來。「如果需要提高競爭力水平,我們需要與外地的專才交流意見,這有助當地人提高水平。如果不接觸外界,那就是大問題了」。又指,澳門需要從外部世界中獲得最大收益,「否則澳門無法進一步發展。看看對世界開放的新加坡,這是澳門應該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