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滅活疫苗適用人群 明起下調至年滿3歲

應變協調中心宣佈,根據行政長官批示,新型冠狀病毒的滅活疫苗適用人群,由年滿12歲下調至年滿3歲。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根據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新型冠狀病毒滅活疫苗適用於年滿3歲且未滿60歲人士,以及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60歲或以上人士;而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則繼續適用於年滿12歲人士。

應變協調中心又表示,有關批示明(23)日生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可由即日起開始可為相關人士預約接種,同時亦提醒未滿18歲人士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須取得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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