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市場欠規模  從人才培養計劃「畢業」變「失業」?

根據文化局的資料,「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的宗旨是「協助民間藝文社團穩定及可持續發展,積極培育新一代具有專業能力之文化藝術管理人才,為本澳建立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庫,從而促進本澳文化藝術健全發展」。而在今年,文化局為計劃增添了新條件:被推薦者需要是由2022年度開始計算、未曾獲此計劃資助累計滿三年的人士。在一些藝文工作者看來,這條新規定反而令富經驗的藝術行政人才的職業生涯變得不穩定,政策對人才培養的支持也不全面。

「在我看來,(每人只可申請三年)這一步是做了前半部分。」小城實驗劇團藝術總監譚智泉說,「如它同時告訴我, 三年後,人員若曾參加了這計劃多少年,就可以申請一個『專業藝術行政人員』計劃,我才會看到它的藍圖是甚麼。現在它說三年就cut,我只是見到政府在不斷cut嘢:在cut外出學習的資助,現在cut行政人員,就不斷cut,看不到它在做甚麼。」

文化局:新規定助釋放培訓名額

根據計劃簡介,其目的是「透過實習為藝文社團培養有關藝文活動策劃、統籌、行政及技術等管理人才」。就為何今年文化局於「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增設「累計滿三年」的限制,文化局回覆《論盡》時表示,為確保鼓勵培養多元人才,釋放穩定名額以供有志投身文化工作的不同人士參與實習計劃,今年起設定有關上限,從而讓更多有志參與文化工作的人士有接觸文化工作的機會。而經審視2012至2020年參與該計劃的實習人員數據資料,每名實習人員平均參與計劃年期約為三年。

培訓「畢業」 前路反而更茫茫?

譚智泉表示,自己數年前也曾提出,現時的行政「實習人員」不能一直「實習」下去,「因為計劃2012年推出到現在已有十年歷史,為一個小型劇團而言,『實習』的都是同一個人,所以我一直提出應有一個專業行政人員的資助。明明那個人是專業的,做了十年了,你還叫他做『實習』,給他一些很微薄的實習費。」但他也指出,現時政府的安排是人員三年後便完成「實習」,而未見有配套協助這位行政後續的職涯發展。「你培養了一個人出來,他未來做甚麼?他在哪裡賺錢?你期望他成為一個文化工作者,那他在哪裡找工作?」

事實上,業界留意到今次的調整後,不少人員都關注,三年後藝團將不能申請把相關資源用在已合作數年的行政身上,意味着相關人員變得資深後,發展反而更前路茫茫。

市場欠規模  受訓後也欠實踐機會提升

就將來已獲資助滿三年之人士,文化局有何培養規劃,確保該批人士能應用相關之經驗,文化局回覆《論盡》指:「隨著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推行,澳門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框架的實施,以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設立,澳門社會的文化需求將日益增加。同時,文化局亦一直透過創設不同的展演平台,包括藉著『澳門城市藝穗節』、『澳門藝術節』、『內港、氹仔文化深度遊•戲』、『本地演出委約製作計劃』、『駐場創作及文化交流計劃』、『本地特約藝術家計劃』等藝文節慶及活動計劃,讓本地藝文工作者擁有發揮才華的展演平台,並致力拓展與不同地區的文化藝術交流平台及計劃,透過上述的機遇及項目,未來將有更多機會讓有關實習計劃的參與者學以致用,實踐所長。」

但譚智泉認為,上述項目在人員實習時已有參與,完成培訓後不過是繼續重覆相似的工作,不見得可進一步發展。而在缺乏市場、作品受資助金額掣肘的情況下,澳門作品的規模也難以突破,為創作以及行政人員帶來自我提升的機會。他舉例指,作為一個導演,自己會希望能參與不同規模的創作,由小劇場的作品到大劇場的演出。「例如我們去大灣區演出,劇院全都是1000座以上,即文化中心綜合劇院的規模,但在澳門我根本沒法拿到一個資源可以令我排到一個綜合劇院的戲。」「甚麼時候才能做到1000或4000人的劇場呢?做到不只是三場五場,而是500場呢?這可能是一個有上進心的創作人想要的其中一種方向。」

「而澳門沒甚麼職涯可言,三五年開始就不斷重覆做差不多的事。有競爭力的會思考澳門以外地方,所以也吸引不了外地有天份的人來發展,澳門也留不了人才。新入行的人看不到很遠的將來,也會視乎環境有多大發展空間而轉行。」

有藝術工作者也指出,雖然政府是希望釋放穩定名額以供有志投身文化工作的不同人士參與實習計劃,而且有新人入行也是好事,但礙於澳門的市場規模,培訓了人員後,市場究竟是否能吸納就成為疑問,變相可能政府雖然花費了資源在培育方面,但之後並沒有後續的機會讓他們發展。

「如果想發展文化事業,應要有職涯發展的支援。所以我最大的關注點是:施政報告中提到的是否有在實行?現在的感覺是,它一直告訴你有,但在政策上又一直都沒有。」譚智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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