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 備孕及母乳餵哺婦女可接種新冠疫苗

衛生局推新指引,工作人員若不接種疫苗,必須至少七天自費接受核檢。有傳媒關注懷孕、準備懷孕、母乳餵哺的婦女能否接種新冠疫苗。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按照世衛建議,除非孕婦需前往高風險地區,否則在沒有緊急需求下應暫緩接種疫苗。而對於準備或正在計劃生育的人士,根據國藥滅活疫苗或mRNA疫苗提供的建議,相關人士均適合接種。

梁亦好稱,一旦婦女於懷孕後感染新冠病毒的話,有可能導致流產或重症的機會增加。因此相關資料建議準備或正在計劃生育的人士,更應該接種新冠疫苗,並清楚指出有關人士在接種後無須推遲生育計劃或採取避孕措施。

而正處於母乳餵哺期的女性,由於本澳在接種疫苗計劃早期對有關疫苗的瞭解尚未足夠,故指引是建議其避免接種。但本澳的接種疫苗計劃至今已啟動超過8個月時間,全球對處於母乳餵哺期的女性接種疫苗的數據已逐步提升。因此,所有哺乳婦女均可接種mRNA疫苗。至於從事高風險職業或前往高風險地區的哺乳婦女,經臨床評估權衡利弊和風險後,則可接種滅活疫苗或mRNA疫苗。

梁亦好又表示,不少地方的指引均清楚列明,母乳餵哺期女性在接種新冠疫苗後,建議繼續母乳餵養。接種疫苗後更可避免媽媽感染新冠病毒的風險,也能避免及減少傳播給嬰兒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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