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指引變相迫針?當局:每一個工作人員有責任確保其工作環境安全

衛生局今(13)公佈新指引,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均有責任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指引提到,工作時須與服務對象接觸,或在有其他人的密閉空間工作,因而容易在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後傳染給他人者,若未接種疫苗,則應至少每7天接受1次核酸檢測。問及是否變相要求所有在職人士接種疫苗或定期核檢否則就不能工作時,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在疫情新聞發佈會回應時表示,指引面向每一個工作人員,其有責任確保其工作環境安全、其服務對象不受感染。又指,指引只是原則性的規定至於如何落實執行則視乎管理機構或監管實體。

山頂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

據當局,鑒於目前世界各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日益嚴峻,而接種疫苗能有效減少感染和感染後傳播給他人的風險,故衛生局根據第 2/2004 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的規定發出該指引。

問及甚麼行業的人員以及多少在職人士需跟從指引,戴華浩則指,涉及眾多從業人員要視乎管理或監管實體的做法,才能有確切的人員數字。又強調,若人員選擇定期檢測則需自行付費。

戴華浩又稱,當局會設有緩衝期給相關工作人員及管理機構或監管實體去制定相應的措施去落實指引。但若不遵守該指引而引致傳染病傳播的話則可能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條文。又指,大多數的室內工作環境都是密閉空間,即使沒有服務對象,不接種疫苗或具有風險傳播予其他一起工作的人士,因此亦有責任接種。「若不適合或不想接種,則要定期做核酸檢測」。

戴華浩又表示,是否每7天核檢或少於7日則要視乎監管或管理實體根據其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去落實,「比如之前(當局)提到有四類重點人群,有啲唔止7日一次、有啲係1日1次,要睇返行業工種,今次衛生局發出原則性的指引,各個實體要做相應的指引或落實的細則去執行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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