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名新城市花園第 8座業主在直選議員梁孫旭陪同下到廉政公署遞信,要求廉署介入調查涉事大廈平台,即該大廈門口處被劃為車位出售事件,以及當中涉及的車位批則或行政程序有否存在失當。業主代表向傳媒表示,希望廉政公署能夠就有關事宜開展調查,以幫助釐清問題,還業主平安的居住環境。又指, 現時得知有公司聲稱於1999年在登記局登記了相關的車位,擔心日後若以法律手段提訟訴恐怕難有足夠住戶支持。
業主黃先生表示,小業主在 1989至 1990年入伙,當時並沒提及大廈平台會用作泊車位,直至1999年的登記時才發現有劃分泊車位,而部分泊車位與住戶出入處非常接近,影響住戶出入。又指,大廈出入口長期有車輛停泊,嚴重影響住戶的日常出入。據黄先生所說,現時常見門口一邊停4部車另一邊停2部車 ,新城市花園的第2座至14座均有類似情況。
黃先生又指出,過去幾年,曾出現過大廈門口有9輛車停泊的情況,經協調後有所改善。他形容當時情況:「有9架車包住(大廈出口),都好畸型」。在最近一年或有車位轉售,故又開始劃位。或因「車位跌價,再劃多些車位,小數怕長計」。又指,「甚至有女士話已買了車位,有投訴但消防局未有回應。(現在)又有架癈車阻大家出入,有些老弱傷殘、坐輪椅的居民出入不方便」。
黃先生又表示,業主群體曾多次向相關政府部門反映問題,包括房屋局及消防局等,但均沒有收到相應協助。對當局的回覆,黃先生只形容:「真係投訴無門」。黃先生又質疑,「平台被劃入泊車位,變了私人業權,居民出入大廈門口都變咗侵權⋯⋯若正常生活出入係侵權嘅話,我哋點出入呢?」
問及業主日後會否選擇自資進行訴訟,黃先生則回應指,要集齊全部業主出資比較困難,有些肯出資,但有些由於是租戶未必肯出資。
梁孫旭表示,了解到該等車位是合法存在,「合法但唔合理」。正如財政局有持部分車位但都沒有使用,使用的話則影響住戶出入。他又舉例,第8座有3個車位、有些有4個,「若泊滿車,約一米都冇,輪椅難行」,認為廉署須調查當中有否涉及行政失當。
業主:一座樓宇有兩個座號?
黃先生又表示,新城市花園共有17座,其中第2座至14座除了涉及平台被劃為泊車位外,此等樓宇均有兩個座號,不少住戶對此感到困惑。他以其所住的第8座突然變了第18座為例,。「第2至14座,座座有兩號碼⋯⋯例如我係住第8座,突然變咗第18座。澳門街邊有咁嘅樓?」對此情況,他認為當局應有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