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提名被誤認為無效 「澳門隊長」黃偉民不滿選管會

「澳門隊長」黃偉民今向傳媒講述終審法庭「復活」其96個提名。

「澳門隊長」黃偉民原本要出戰今年立法會直選,但因提名人數不足300人無法落場。他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重新驗提名,後經複查其所獲有效提名增加96個至286個,較早前獲選管會確認的190個提名多出近三分之一。黃偉民今(8)召開記者會表達對選管會不滿,又批評選管會有關程序出錯,須要檢討。其又不滿選管會主席、現任法官唐曉峰的工作表現,認為其應下台。

因出位言論及表現有「澳門隊長」之稱的,扎鐵工會創會會長、理事長黃偉民,其提名委員會「基層互助」因簽署提名的合資格選民不足下限300人,未被確認。黃偉民就此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重新驗提名。

黃偉民表示,其無意去信選管會反映此事,只想透過傳媒告知大眾選管會的有關做法有誤,另以複查之提名結果向支持者及簽署提名人士作交代。

終審法院的判決書中提到,「基層互助」先後共向選管會提交435份選民聲明書,選管會秘書處於6月19日向選管會作報告,當中190份聲明書獲確認,其餘245份未獲確認,包括重複簽署、非選民或未具投票資格,以及資料不符、不完整或重複。

其後由於黃偉民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故選管會秘書處複查有關資料,發現未獲確認的聲明中有96份可轉為符合資格,因而「基層互助」提名委員會有286個合資格提名。

即「基層互助」提名委員會共獲286個合資格提名,而非之前選管會所指出的190個。但因提名人數仍不足300人,該提名委員會不獲確認,因而終審法院判處黃偉民敗訴。

該判決又指出,該案件中,「基層互助」提名委員會不足300人,不符《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第28條第2款規定,提名委員會由300至500名有投票資格的選民組成,故選管會應拒絕證明該提名委員會的合法存在。並稱,選管會作出的決定並無任何不當之處,因此裁定該上訴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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