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2)刊登公報,就輕軌石排灣線建造工程重新公開招標,該工程分為17個節點,最長施工期為890個工作天,不設底價。該招標文件顯示,是次評標標準中「承攬造價」佔50%。「施工期」佔30%,「施工經驗及質量」佔20%,截止交標日期為6月28日。
負責該工程的建設辦於5月20日發出新聞稿指,經分析評審去年7月招標所收到的10份標書,認為競投者提出的投標金額與工期明顯偏低,且與招標文件中的行車系統安裝時間節點未能配合,或有機會出現嚴重超支超時,故此基於公共利益的理由及工期的極不合理性,政府撤銷該次招標。另外,社會亦有意見呼籲當局藉此重新招標契機思考石排灣線的必要性。
本媒曾於5月20日去信建設辦,問及競投者提出的投標金額和工期與當局預期相差多少,重新招標涉及多支出幾多行政成本,預計何時重新招標及判給等等;本媒亦同時諮詢建設辦,「為避免再發生撤銷招標,當局打算在重新招標時加入什麼條件限制嗎?若下次再出現價錢及工期不合理的情況又如何處理?」但建設辦至今未回覆。
輕軌石排灣線是氹仔線的延伸項目,全長約1.6公里,設有「石排灣」及「離島醫院」兩個車站,途經路氹連貫公路、石排灣圓形地及石排灣馬路。是次公佈的最新招標文件規定,工程分為17個節點,將建造輕軌石排灣線離島醫院轉車站、離島醫院站、石排灣站、高架橋及行人天橋,施工地點涉及蓮花圓形地、蓮花路、路氹連貫公路、樂居大馬路、石排灣馬路及離島醫療綜合體北面馬路等部份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