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年度工作報告指出,各類社團或機構詐騙政府的案件高居不下。 2020 年移送檢察院的 18 宗案件中,有 8 宗涉及詐騙公帑或與詐騙相關的偽造文件罪。廉署表示,這類案件以各類社團或機構欺詐申請政府資助為主,使加強對政府資助的監管成為老生常談。有關當局正積極採取行動,例如教育暨青年局(即現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對新一期的持續進修課程採取了更多監管措施,及時遏止上述泛濫一時的詐騙行為。期望各公共部門及各類公共基金坐言起行,切實推動公帑資助的防貪機制建設,透過事前審查、事中監督和事後監察等多層次、多方位建設長效動態的防貪機制。
其中一宗個案是,廉署接獲某社團會員親身舉報,懷疑該社團的理事長向勞工事務局申請活動資助期間,呈交了不實的酒樓餐費收據及活動報告,誇大當晚實際筵席數目。廉署經調查,發現舉報內容屬實,涉案社團理事長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及處罰的詐騙罪及偽造文件罪。案件於 2020 年 3 月偵查終結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另一宗個案是,某社團的幾名主要負責人涉嫌長期詐騙社工局的資助,涉及金額逾兩百萬澳門元。廉署經調查發現,該社團長期透過遞交不實的申報文件,瞞騙社工局的審批並導致該局發放了資助款項。證據顯示該社團的負責人與社團的會計人員合謀,利用偽造文件的手段瞞騙社會工作局,有關人士的行為涉嫌觸犯多項《刑法典》規定及處罰的詐騙罪及偽造文件罪,以及第 11/2009 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規定及處罰的電腦偽造罪。案件於 2020 年 6月偵查終結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為保就業涉貪腐案增長明顯
另外,報告又指出,過去一年為保就業引發的貪腐案件的增長與過往相比尤為凸顯。疫情之下,經濟受到影響,許多私人企業被迫裁員減薪以渡時艱。過去一年,廉政公署受理了多宗通過行賄、受賄手段爭取聘用、要求續約或職務晉升的私營領域案件,主要發生在博企、保安公司和建築等私企部門,而涉案者包括本地人員、內地僱員,以及東南亞部分國家的外僱。廉政公署目前仍在積極跟進、處理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