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位於水坑尾的瑜伽中心宣佈將結業,但無向學員交代退回預繳但尚未使用服務的部分會費,消費者委員會日前收到98宗涉及該瑜伽中心的投訴。據悉,受影響學員可能達130多人,每名學員損失金額由3千元至2萬元不等。今日(17)立法會全體會議上,兩直選議員黃潔貞及高天賜在議程前發言均促請當局加快《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法工作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其間,高天賜指出今次瑜伽中心事件與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下稱一常會)遲遲未完成相關法案審議有關,惹來一常會部分議員不滿。其後,高解釋其發言主要關注政府未向立法會交來完善法案故導致一常會未能及時完成。
黃潔貞表示,現時預繳式消費在不同行業當中,並多以折扣、限時優惠等方式作招徠吸引消費者預繳大筆款項。但相關消費模式在法律保障上一直從缺,一旦商戶倒閉將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以是次事件為例,雖然現時可透過調解和仲裁方式解決消費爭議,但由於程序需要得到雙方協議才能開展,惟該中心未有任何回應,也難以透過現有法律機制處理或進行處罰。
她引述相關數據表示,2019 年全年有超過 2,500 宗消費投訴項目,但僅開立 22 宗仲裁及調解服務,當中 5 宗成功調解,8 宗透過仲裁處理,8 宗歸檔,1 宗仍然待決,認為數據反映成效並未如理想。因而建議當局優化調解和仲裁機制,因在現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初步文本中,只有涉及5項公共服務的消費爭議時才屬必要仲裁範圍,但過去投訴個案大多非屬公共服務,建議政府研究擴大有關必要仲裁的範圍,提高消費者仲裁和調解制度的成效,更快處理消費糾紛。
高天賜建議政府賠償受害者損失
高天賜的議程前發言中提到,或因《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遲遲未出台導致現時消費者權益未得確切保障,「有關法案自 2019 年 3 月交予第一常設委員會,政府造成的延誤,我們建議政府動用26個公共基金之一,比如澳門基金會,對受害者進行經濟賠償。」發言完畢後,直選議員何潤生及間選議員葉兆佳皆提出異議。
指責一常設審議慢?何潤生表不滿
作為一常會主席的何潤生對高天賜發言表示強烈不滿,認為其中涉及對第一常設委員會審議工作的指責,何稱審議消保法至今已與政府進行16次會議及無數次技術會議,而從未列席會議的高天賜對審議該法案無作出任何貢獻,相關指責不公平。又稱,政府與委員會對法案反覆磋商及談論,一直就內容「多方面、全面、深入商議」,目前審議工作已尾聲 ,正等政府草擬之最後文本。同為一常會委員的葉兆佳則認為若高天賜以一常會審議延誤為由,要求政府賠償是次個案的受害消費者,因果關係不成立,似有「借題發揮、誇張失實、誤導公眾」之嫌。
高天賜回應道「冇講委員會冇做嘢,只不過太長時間……廣大澳門市民好難接受」,並指有關澳門核心利益的法案往往拖太長時間,認為政府對此有最大責任。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則表示,高天賜的發言內容確涉及指責第一常設委員會延誤審議導致出現消費者權益受損,建議高天賜思考是否需修改有關內容以免除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