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亞欠薪】血汗電視台還想賣牌賺一筆?監管部門似消失

左一為澳亞董事長林南。(資料圖片)

曾經風光一時、在兩岸四地都有分站的澳亞衛視如今深陷欠薪、債務危機,但其實公司財困早有先兆,台北站勞資糾紛在2018年底已被媒體曝光,本地欠薪風波亦已發生兩年,主管「衛星電視廣播業務准照」的郵電局有無履行監管責任也是一大疑問。如果監督部門早點介入,了解澳亞的營運狀況,會否能挽救這間公司、避免欠薪事件如雪球般越滾越大?

盼望白武士出現

據了解,澳亞衛視廣州、北京和台北分站近兩年因財困已陸續收攤。至今台北仍然有不少員工被拖欠薪資有冤無路訴,追討無門。欠薪事件亦間接影響了澳門在當地的聲譽。這次澳亞最終能否化解危機、甚至有「白武士」出手相救仍是未知數。但據已離職的前電視台高層透露,董事長林南多年前已有意賣盤,只是開價十幾億,令不少投資者卻步。即使近期深陷泥沼,有員工表示他仍未曾放棄希望。

事實上,澳門另一間衛星電視營運商「宇宙衛星通信」與澳亞衛視兩間企業關係密切,共用工作人員及辦公地點,兩間公司的股東會主席均是林南。根據第46/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宇宙衛星通信獲特區政府批出路環龍爪角衛星路一幅佔地13,162平方米地皮,興建兩幢大樓,用作寫字樓及電影製作之用。有關地段將於今年9月到期。相信這才是賣盤的底氣,算得上比較有價值的資產?但衛星電視特別准照營運商及相關用途土地承批人,涉及重大股權轉讓,必須得到政府相關部門批准。

龍爪角衛星發射站批地將於今年9月到期。承批公司宇宙衛星通信同樣由林南持有。

曾承諾開設六條頻道

根據第3/98/M號法令,訂明無線電通訊具有公共利益,「衛星電視廣播業務准照」屬於公共財,營運者必須證明具備「足夠的技術、經濟及財政能力」才能獲得經營牌照。根據第4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載的「十五年總體發展規劃」,清楚列明當年澳亞衛視的投資承諾和宏大願景,其建設目標除了澳亞衛視中文台,還計劃開設英語學習台、音樂藝術台、電影電視劇台、粵語台、商業台。可惜目標再美好,現實還是完全走了樣,其餘五條頻道還是無影無踪。

監管制度高高掛起  不聞不問? 

根據上述批示,郵電局是衛星電視廣播業務准照之制度的營運監督實體,有權每年要求營運商呈交業務報告及帳目,派員巡查設備,確認其「有適當之技術、經濟及財政能力」繼續提供服務,有權對營運商提出指示及建議,就牌照續期、中止或廢止向行政長官提交意見。澳亞多年來不但未能落實當年的發展計劃,更長期出現拖糧狀況,很難理解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在2018年為何還是照樣為澳亞續牌15年。當年主管部門是否有履行過監督職責?

回頭看今天,澳亞衛視財困纏身,就連員工欠薪集體訴訟在初院勝訴,法院勒令要在4月初繳交70多萬補償頭期款,澳亞也付出不來,繼續擠牙膏只是交了30萬元法院罰金。連基本的僱主責任也無法承擔,在澳門的員工幾乎走清光,似乎像變成一家「離岸」電視台,試問這間企業如何符合「有適當之技術、經濟及財政能力」的必要條件?

又根據第46/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11條,訂明了哪些條件下,行政長官可在主管部門建議下中止或廢止准照,例如:「因直接歸責於持牌人的原因,在未經批准下全部或部分中止所提供的服務」、未經許可轉讓准照衍生的權利或破產等。另外,如果營運商「多次違反監察實體所作的指示及建議」、「將公司總辦事處或主行政管理機關遷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同樣是政府可合理收回牌照的理由。

郵電局:倘發現違規依法處理

對於澳亞衛視嚴重欠薪事件是否已可構成交回牌照的理由,以及當局可曾核查宇宙衛星通信有條件履行特別服務准照所要求承擔的義務?以符合土地批給的目的? 郵電局覆函《論盡》表示,目前已就有關事宜及消息與相關持牌人作溝通,以及了解其業務經營情況。倘發現持牌人出現違反牌照及法例規定的情況,本局將根據有關適用的法律法規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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