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廣視(TDM)執委會被指早前向其葡文新聞部發出9條指引。有律師認為,相關指令或涉及違反法律所賦予的新聞、言論等自由,也將影響新聞業本身的運作及公眾的言論自由,甚至波及澳門和中國的國際聲譽。有傳播系學者則認為,英葡文媒體作為世界了解澳門的窗口,也是非中文使用者與澳門相維繫的紐帶,有其重要性。
大律師高禮華(Almeida Correia)認為,TDM執委會下達的有關指引並無法律依據,甚至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他引述指出,指引或違反《出版法》(第3條第2款的c點、第7條)、《澳門基本法》(第8、27、41條)及1987年的《中葡聯合聲明》其中保證新聞工作者獨立性和新聞自由的有關規定。他特別指出,《中葡聯合聲明》是交存於聯合國的一項國際條約。為此,政府或新聞局應與這一立場劃界,並督促TDM的負責人修正這一公然違反法律的行為。
恐懼文化令人人自危、噤若寒蟬
另一方面,相關指引亦將嚴重影響新聞業本身的運作及公眾的言論自由。高禮華表示,有關的指引或會引起記者恐慌,甚至為保住工作而失去其專業精神。他認為,這些指引像病毒一樣在嚴肅、公正和獨立的新聞界蔓延,破壞其基礎。對於任何認真履行該專業並以嚴肅態度、尊重事實真相的記者來講,都是良知的衝擊。其次,若所有信息被過濾、選擇和刪除,有損公眾對新聞業及相關機構的信心。他亦進一步指,只有獨裁政權才不能彰顯新聞自由、公眾輿論和透明度;只有害怕自己人民的獨裁者和統治者才不接受新聞自由和見解自由。
此外,高禮華提到,當人們知道自己的意見不會被接納時會傾向於什麼都不說。然後一種恐懼的文化被建立,屆時只有對政府有利的、被政府支持的見解才會為人所知,即使是錯的或不正確的決定;由於擔心工作上或事業上的政治報復亦不得不妥協。他指出,恐懼文化是一種病態的社會、一種感覺軟弱無力的霸道政權文化。他們之所以感到軟弱,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做錯了並沒有得到民眾真誠的支持。
高禮華指出,最嚴重的後果或將影響澳門和中國的國際聲譽,該種做法或為社會、新聞業和中國的信譽以及「一國兩制」的原則做出了「可怕」的貢獻。他引用早前兩個新聞工作者協會的說法,充當任何政府的宣傳工具不是新聞工作者的工作。記者必須在職業實踐中遵循道義規則,這些在國際上公認的規則,也始終是最優秀和最受尊敬的新聞工作者遵循的規則。
林玉鳳:英葡媒體有其重要性 應予以新聞報道的空間
澳大傳播系助理教授、直選議員林玉鳳認為,作為公共廣播機構,TDM有責任宣揚官方的政策、信息,但最主要還是作公共廣播的服務,為公眾服務。而葡文甚至英文媒體,作為母語非中文及非華裔人士了解澳門社會大小事的窗口,也是將這些人士與澳門社會相維繫的紐帶,有其重要性。因此,只要相關報道合法,是如實反映社會現況,是中肯的評價,應該「畀返佢哋有個空間去做呢個工作(新聞報道)」。若僅為小心提醒記者免踩地雷,亦可開誠佈公地談。
她表示,「其實過往特區政府喺處理澳廣視上面都相對克制、小心,咁就唔會好明顯有啲乜嘢大嘅變化。尤其係新聞報導,其實佢哋(TDM英葡文部)係可以相對獨立小小去做嘢。TDM尤其是英葡文部,我諗要畀返個空間佢哋,咁佢哋可以除咗報道新聞維繫少數族裔社區之外,對嗰啲人建立對澳門嘅歸屬感都好重要。」
林玉鳳亦指出,法律已明確規定「有啲咩做得、有咩唔做得」,只要不涉及違法報道,是中立、客觀、不涉及政治偏向的報道已經足夠;關於國家部分,她認為須尊重政權。過去英葡媒體的工作曾被讚賞,她亦認為有關的報道有助非中文使用者的居住人士建立對澳門的歸屬感、維繫葡人社區,還有一個重要功能便是讓外國人、外地人、國際社會了解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