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基會擬引「不可兼收」準則 設年度資助名額 不接納「隨到隨批」

(左起)秘書梁孫旭、主席麥瑞權

澳基金被批「大花筒」,每年大灑「公帑」資助社團及各式活動。政府於今年度的施政報告中指出,加強監管自治基金,並重點改革和完善澳門基金會及其他自治基金的管理、資助審批和公開制度。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麥瑞權今(24)指出,對於目前部分項目可向多於一個官方基金申請,或多於一個基金資助同一項目的情況,澳基會未來或引入「不可兼收」準則;亦會設立年度資助名額,不再接納「隨到隨批」的個案式資助申請。

澳門基金會

立法會財委會跟進有關澳門基金會的資金運用情況。主席麥瑞權會後表示,需先釐清澳基會與其他公共部門之間的職能關係,制定與其他公共部門的分工指引,以及檢視設立資助項目、審批標準及資助額度,以更嚴謹的方式評審資助申請,並引入不可兼收準則。在監督方面,政府建議超過特定資助金額的項目須有執業會計師參與。記者問及該「特定資助金額」為多少,委員會只表示政府只提出監督的大概方向,未落實具體金額數字。

社團資助方面,麥瑞權引述政府代表稱,日後將視乎相關社團活動是否滿足社會需求而給予資助。委員會認為,有關澳基會調整資助方式等工作,應盡快訂立明確的指引及時間表,落實有關工作,委員會亦將持續跟進各基金的職能調整情況及進度。

此外,委員會認為,澳基會與文化基金、工商業發展基金、旅遊基金以及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可能出現職能重疊,建議政府適時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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