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顧問何其多?具體做什麼? 蘇嘉豪批「政治酬庸」 質詢聘用制度

直選議員蘇嘉豪提書面質詢,要求提升特首辦及司長辦顧問聘用和運作的透明度。他批評目前政府顧問的聘用和運作制度並不透明,容易滋生冗員和裙帶關係,淪為政治酬庸。

據蘇嘉豪提供的數據,經濟財政司有最多顧問,現有15名;依次為行政法務司有12名。行政長官辦公室亦有12名顧問。

蘇嘉豪指出,行政長官辦公室和各司長辦公室均有聘用顧問,按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下簡稱「通則」)負責提供專業輔助或專門技術協助,其薪俸點相等於政府領導官職最高薪俸點(1100點)的百分之65至95。但「通則」從未進一步具體表述顧問的職務內容和責任,也沒有規範行政長官和各司長訂定不同薪俸點的依據,各顧問的實收薪俸點甚至無被公開。

特首批准可增顧問人數 經財司15名第一 法務司12名次之

蘇嘉豪又指,「通則」規定除非獲行政長官批示例外增加,各司長辦公室顧問不得超過5人。截至2021年2月22日,除了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有5名顧問外,其餘四司均經特首例外批准超出法定上限。現時,行政法務司有12名顧問、經濟財政司有15名、保安司有10名以及社會文化司有9名。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未有法定人數限制,現時也有12人。

直選議員蘇嘉豪接受訪問。(資料相片)

蘇嘉豪表示,「通則」雖有規定辦公室顧問應從具擔任有關職務的適當高等課程學歷或學士學位,又或特別資歷的人士中招聘,卻沒有如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要求有關委任批示須連同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和專業簡歷一併公布於《特區公報》。

高薪厚祿 對施政效益備受質疑

他質疑接受高薪厚祿、超出法定人數限制的辦公室顧問平日的工作以及對政府施政的效益。「社會所知極少,更遑論加以監察。行政長官曾透露許多人寧做顧問也不願出任局長,似乎意味著顧問是一份相對的優差,過去更不乏離任官員獲聘為辦公室顧問的例子,也難免令人質疑部分顧問職位淪為政治酬庸。」

因此,蘇嘉豪要求政府回應現時有何內、外機制監察辦公室顧問的實際職務內容和責任、評量其對政府施政的效益以及如何修改現行規定作針對性完善;他又要求政府修改現行規定,要求於辦公室顧問的委任批示內,一併公佈其被委任的依據及學歷和專業簡歷以及更嚴格審視各司長辦公室的顧問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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