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垃圾焚化中心旁不宜興建公屋 土地公社促另覓選址替代偉龍項目

 

偉龍公屋–政府模擬圖

偉龍公屋項目,政府由最初提出的8,000個單位,一減再減,直至早前再提出兩個修改方案,公屋單位數量將進一步減至4,000至5,300個。2017年已反對偉龍地段建公屋的「土地公社 (我地。規劃)」成員蕭龍香表示,政府規劃一再減少公屋單位,顯示政府亦意識到在垃圾焚化中心旁建公屋是有問題的,「無人會將個焚化爐擺係民居隔離,全世界都唔會咁做……我從來不反對建公屋,我反對的是不顧一切地將市民生命放在一個不適合的地方。」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早前表示,政府現時有充裕的土地儲備,提出減少偉龍公屋項目的單位,亦是希望日後的居民「住得舒服啲」。蕭龍香認為,偉龍公屋項目並非沒有替代方案,政府現時有充裕的土地資源,應該另覓適宜居住的土地興建這批公屋,「唔係要背山面海,但至少要有一個健康的生活環境。」

選擇性公佈焚化中心尾氣檢測數據?

偉龍公屋項目距離澳門垃圾焚化中心不足500米,垃圾焚化爐即使有過濾亦無法完隔絕有毒物質,而澳門垃圾成分複雜,垃圾燃燒所釋放的有毒物質就更多,人類長期接觸這些有毒物質,會損害身體多種器官和系統,以及增加致癌風險。大學時攻讀環境工程的蕭龍香指出,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第一期已興建近30年,不可能符合現時的尾氣排放標準,而政府至今連合約的排放標準都不敢公佈,而第二期的尾氣需要符合歐盟標準,但她質疑政府避重就輕地選擇性只公佈合格的數據,「基本上完全沒有規律。隔月公佈又得,超過半年公佈又得。」

環保局網站上載的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的尾氣檢測數據。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曾有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的職員向傳媒反映,焚化爐排放的尾氣經常嚴重超標,卻對外聲稱符合歐盟排放標準。後來環保局以「未有確切證據證明」結案,但被焚化中心職員質疑當局包庇。其後,當局在在網站公開的焚化爐排放數據,但第一期焚化爐的數據一直欠奉,而第二期的數據則被質疑避重就輕選擇性公佈數據。

逾萬居民入住偉龍項目將會非常殘忍

澳門垃圾焚化中心正進行第三期擴建工程,預料二年後可投入運作。蕭龍香不認為第三期焚化爐運作後,偉龍公屋項目便變得適合居住。她以二手煙為例,「再好既香煙所排出來既二手菸都是問題,一支兩支無問題,但一萬支香煙圍住你,一年365日24小時咁噴,你覺得有無問題?」

她提醒︰「市民千萬唔好有幻想,以為將來覺得焚化爐有問題,可以要求政府將焚化爐搬走,呢個係冇可能發生,焚化爐的使用年期最少20年以上,澳門根本冇可能搬走,因為冇居民會接受垃圾焚化爐起係屋企附近,大陸居民以至全世界既居民都接受唔到。」

蕭龍香指出,由於澳門以東北風為主導風,每當澳門吹東北風時,垃圾焚化中心的污染物就會吹向科技大學(即偉龍方向),距離不足500米的偉龍公屋項目將「食到正」,而且10多幢105米高既屏風樓令污染物更加容易積聚,形成高污染既區域。她表示,當年澳葡政府將垃圾焚化中心選址北安,相信都是因為那裡遠離民居,但日後若有逾萬居民入住偉龍公屋項目,那將是非常殘忍的事情。

政府迫市民選擇 做法不人道

「偉龍公屋項目」周邊齊集機場、焚化爐、堆填區、危險物品處理中心等多項厭惡性設施,羅司早前亦坦言︰「申請的市民要自己決定受唔受得起呢樣嘢啦。」蕭龍香表示,政府至今仍未將實際的風險公佈出來,卻要市民自己選擇,這是很不人道的做法,「豪宅可以唔買,買咗既人覺得唔好住可以唔住,但市民無得揀,佢住咗入去,咁就一世啦喎,到時又打官司啊?」

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林煒浩早前聲稱,政府已對偉龍公屋項目進行了一系列的交通、環境、空氣流動等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實施一系列改善及緩解措施後,預期符合技術層面的標準和要求,可建造公屋及公共服務設施。蕭龍香說︰「政府真係咁有信心的話,至少要公開所有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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