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首次討論出入境管控法案 委員關注如何處理欺詐所得之居留權

(左起)黃顯輝、崔世平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首次細則性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法案建議將假結婚、假收養和假僱用等行為刑事化。主席黃顯輝總結表示,委員關注若父母以虛假聲明或文件取得居留許可、逗留許可,當局將如何處理非直接犯罪的第三人如子女等的居留權;「中轉」站是否包括北安碼頭及九澳深水港等。

黃顯輝表示,法案不會涉及修改和廢止投資居留制度,主要是修改治安警負責的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制度等。他指出,按條文規定,以虛假文件或任何欺詐方式取得居留許可等均屬無效,且不排除倘有的民事及刑事責任。委員會關注非直接犯罪的第三人,即相關人士子女的居留許可處理方法,將聽取政府解釋。問及委員會是否傾向保留第三人的居留權,黃顯輝指出委員會暫未有定案,或聽取政府解釋後再下定論。

法案中訂明「中轉」為「旅客為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通過澳門國際機場國際區域或任一出入境事務站,又或在當局的管控及監督下從一出入境事務站到達另一出入境事務站」。黃顯輝指出,委員建議條文中的出入境事務站包括北安碼頭、九澳深水港等站頭。委員亦關注本澳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正發展遊艇自由行,有關船隻進入澳門海域時旅客是否有「中轉」情況出現。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
請支持論盡走下去!新聞自由是靠全民來維護的。
支持捐款︰https://aamacau.com/do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