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投訴內地置業屢受騙  經濟局:曾成功處理爭議個案

經濟局表示,消委會過往有透過「跨域調解方式」成功處理本地居民在內地置業引起爭議的個案。對於居民在澳門以外的消費爭議,可經消委會將個案轉介至已簽署合作協議的消費者組織作跟進。但局方沒有提供「成功」解決個案的數字及更多資料。

直選議員梁孫旭早前就協助居民避免和處理內地置業投資糾紛提出書面質詢。梁孫旭稱,本澳居民因誤墮內地買樓買鋪陷阱,徬徨無助,不得不向政府遞信、召開記者招待會,希望政府伸出援手,協助追討血汗錢。他要求政府交代將如何完善渠道協助居民處理涉及跨境置業的糾紛及訴訟,以及如何監管在澳宣傳銷售境外物業的活動。

經濟局在回應梁孫旭質詢時指,經濟局和消委會已和珠海及橫琴相關部門建立了樓宇廣告的聯防聯控機制,加强信息互通;亦建立了機制查核內地樓宇「五證」資料的真實性。又指,相關機制亦會逐步落實至其他大灣區城市,以進一步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局方又指,消委會積極與內地各省市的消費者組織建立友好合作關係,落實相互轉介個案和消費訊息互通,「過往有透過跨域調解方式成功處理房地產消費爭議的個案。」又指,消委會接獲關於澳門居民在內地購買房地產的投訴後,會根據如《粵港澳大灣區消費維權合作備忘錄》等合作協議,將個案轉介至當地消費者組織作跟進,「相關組織透過中介和調解方式,促成雙方達致解決方案」。倘爭議雙方經當地消費者組織調解後仍未能取得共識,如涉及解除合同、退還定金等程序,消費者可能要循司法途徑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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