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濫用警權偷窺私隱 議員促建外部監察機制

蘇嘉豪

早前有司警人員被市民揭發為一己私利,多次在未獲上級許可的情況下偷窺市民的出入境記錄,及後被控濫用職權及不當查閱資料。直選議員蘇嘉豪口頭質詢時表示,雖然保安當局常強調內部有機制確保查閱資料時保障公眾私隱,但是次案件亦被社會質疑內部監察不力,擔憂同類案件僅為冰山一角。

他詢問當局,會否全面排查過往警方的查閱紀錄,並建立長遠機制授權廉署或其他外部機關恆常派員監察,以確保在警權不斷擴張的同時依然能夠嚴格捍衛公眾私隱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承認,內部監察機制有改善空間,但又稱外部監督機制並不能代替內部監督機制,也不能阻礙內部機制發揮作用,更不能用來否定內部監督機制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否則全面的監督效果將難以實現,內外監督同樣重要。

黃少澤(中)

黃少澤回應指,現時已對相關查閱資料的流程作出優化,例如將專用電腦設於獨立空間,加裝門禁和獨立監控;專責主管的監察形式亦由抽樣檢查改為全面檢查,審批人員的職級亦由廳長提高至局長。蘇嘉豪對此提出質疑,認為局方內部的公用賬戶亦可查閱相關資料,更無法顯示誰人查閱難以追究責任。黃少澤表示,現時僅一部電腦能查閱相關資料,該電腦被置於有監控的獨立空間內,僅情報及支援廳的極少數人可以利用兩個共用賬戶查閱,強調可以辨別誰人在查什麼資料,局長有權隨時監察和審查,即使涉及上級人員有不法行為局長也可監察到。

7年內有17名警員不法查閱資料
蘇嘉豪又認為,保安當局應有系統地交代整套監察機制由始至終的運作細節,及至引進外部機關恆常派員監察。又建議全面排查過往警方的查閱紀錄,並公佈過去發現過的不法查閱資料個案。黃少澤稱,過去有利用內部查閱的資料進行犯罪的個案,據統計,自2014年至今,先後有17名警務人員涉案,其中3名司法警察、14名治安警察,最後分別被判處1年至21年徒刑不等,其中15名已被撤職,針對另外2名的紀律程序正在進行當中。亦透過內部監察機制主動揭發兩宗相關違法案件。

黃少澤並介紹道,治安警員如需查閱,須先向其直屬廳級主管申請,再由內部監管及資訊廳複審。而司警局偵查方面,如刑偵人員在需要查詢涉案人的出入境資料時,首先需要向其直屬主管提出申請,再由主管轉介內部專責部門審視和協助查閱,並將查詢結果反饋申請人,不是任何人員都可以隨意查閱。同時,專責部門主管會定期抽查,以審視申請人的偵查目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而目前定期抽查已為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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