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轟重覆掘路浪費公帑兼擾民 張永春︰道路工程質量不佳將罰款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立法會施政辯論上表示,政府擬制訂行政法規,規範公共道路工程施工,並考慮對工程質量和工期控制不佳的承建商處以罰款。但張永春沒有詳述罰款細則。

多名議員關注重覆掘路浪費公帑造成市民出行不便。張永春回應時表示,政府透過訂定行政法規去解決重複挖路的問題。他指出,城市因無共同管溝需實際情況是需要掘路。政府雖有跨部門制度處理,但他承認協調制度有改善空間。在明確公共道路在確定時間段地段施工的必要性;若有其必要性,則透過行政法規規定,給予時間讓所有公共部門及管線公司決定會參與施工工程。一旦若不參與該工程施工,之後至少三年不可以任何理由重新開掘同一地段,除非緊急情況比如爆水管等問題。

張永春指出,目前掘路工程判給基本是價低者得,而且有部分工程控制不嚴格、質量亦未必好;亦存在施工投入的人力資源不足等問題。他認為,公共道路的使用、開挖本身就是成本,比如價格較低但工期時間拖長亦是成本,期望透過制度加強施工質量及時間控制。

他亦稱,「有呢個制度唔係澳門之後唔會掘路,澳門一定會掘路掘落去,無辦法,呢個係短期、中期都解決唔到。但係我地希望唔好呢撻地方幾個月之後再掘多次、過多半年再掘多次,各有各掘,永遠掘唔完,希望協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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