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年達對法官委員會聲明感遺憾 反問岑浩輝自己撐自己有意義嗎?

 

法官委員會昨晚發聲明譴責執業超過四十年,擔任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近二十年的華年達( Jorge Neto Valente) 「曲解」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早前的講詞。華年達今日受訪時表示,自己的言論獲得很多支持,對法官委員會的聲明感「遺憾」。 又指,該委員會的主席與終審法院院長是同一個人,反問由被監督的人發聲明支持自己「有意義嗎?」

在出席一公開活動時,華年達被傳媒問到有關法官委員會所發的聲明。由於華年達表示聽自己不懂得中文故用英文回應。華年達回應指,法官委員會在其聲明陳述的並不是事實,「他們說我聽不懂、我沒有說實話。不,我說的是實話」。又指,岑浩輝有談及具體個案,而法律不允許其行為。「每個人都能看到他說的話⋯⋯不要使人們覺得自己愚蠢」。

法官委員會在聲明指,華年達在較早前接受在葡文媒體訪問時稱岑浩輝在今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中的演講「很明顯、具體地指出某宗特定的案件」,違反了《司法官通則》,司法官不得作出與案件有關的言論或評論。聲明又指,岑浩輝並沒有違反了《司法官通則》。其演講中所述內容既沒有涉及有關案件的實體法律問題,更沒有就案件判決的對與錯發表評論,僅僅指出了政府已依法提起了上訴而已。法官會委員會批評華年達所作的言論「明顯蓄意曲解、不實解讀及錯誤定性了岑院長有關之演講內容,誤導了廣大市民,損害了終審法院以及其院長和其他法官的形象,法官委員會對此表示遺憾並予以譴責。」

華年達反駁指自己的言論得到了很多支持,反問「這份由主席及被監督者為同一人的委員會所發佈的聲明,有多少人會覺得有道理呢?對我、對任何人來說,這毫無意義的」。

法官委員會主要職責是作為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的管理及紀律機關,其成員共有五名,包括:終審法院院長,並由其擔任主席;由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兩名社會人士;由法院司法官選出的兩名法院司法官。

華年達又多番用「壞榜樣」(bad example)及「負面榜樣」(negative example)形容岑浩輝的行為。又指,希望其他法官都不會受到這個「負面例子」影響。「這是終審法院院長做出的非常負面的例子,我相信其他法官和其他裁判官不會受到這個不良例子的影響。」又表示其相信其他法官及對他們以及法院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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