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在其《澳門固體廢物資源管理計劃 (2017-2026) 》中,勾劃出澳門未來十年如何處理固體廢物資源,緩解在管理固體廢物面臨的主要挑戰,著力尋求妥善減少及處理固體廢物的應對策略。文本又指,希望藉由有效的廢物管理政策及措施,推動社會全方動員共同參與,同時對所需的基建配套作長遠規劃及投資,以實現「構建低碳澳門、共創綠色生活」的願景。
可惜,這願景在澳門首份城市總體規劃草案沒有得到有效的回應。
環保基建設施建議多多 總規未見預留空間支援
在此管理計劃中,環保局的目標是在2026年將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由2016年的2.11公斤減少30%,減少至 1.48公斤。然而,根據局方的數據,2017年的人均量為2.16公斤, 2018年為2.17公斤, 2019則為 2.24公斤。同時,棄置的城市固體廢物量亦在增長:在2016年的固體廢物量為502,595公噸,2017年是510,702噸,2018年為522,548噸,2019年則為550,249噸。短短四年間,增幅達9.4%。看到年漸上升的人均城市固體廢物棄置量,環保局這目標似乎泡影多過願景。
事實上,針對處理固體廢物,環保局在其管理計劃提出過基本建設施的投資,例如:在2020-2022年間設立廢舊車輛預處理設施,實現區域合作處置部分本澳廢舊車輛、按實際污泥增長情況,規劃及開展新的污泥處理設施的建設;在2023-2016年間,評估設置第二期中央廚餘處理設施的需要、建設木材資源處理設施、建設下一階段的固化飛灰堆填區;同時,局方又建議建設廢電子電器產品、玻璃樽及其他可回收資源物的預處理設施,以促進這些資源物的循環再用建設回收物料運輸碼頭,便利出口、規劃在本澳管理海域範圍內設置新的堆填設施。
局方亦提出研究設立回收工業園,有系統管理回收業。然而,這一系列的投資大計,在總規未見清晰提及或預留土地或空間,除了提出於路氹城的東側集中設置固體廢物處理等設施外。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除維持現時的全澳性公共基礎設施外,澳門東側將集中規劃全澳性公共基礎設施,例如於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集中設置污水處理廠、燃料中途倉、物流設施等,以及於路氹城的東側集中設置固體廢物處理等設施,指「有助創造基礎設施之間的迴圈協同效應」。
總規強調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迴圈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 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徵,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發展模式,其本質是一種「資源—產能—消耗—再生資源」 的資源閉環流動的系統。但何謂低消耗及低排放,標準如何則不得而知。然而,在總規的七項指引性原則,有關環境保護方面出現建議建設低碳示範區,而然所謂「低碳」又沒有予以定義或指標。
大眾亦無從得知當局的應對措施如何。有回收商指出,近年來外地對再生物料入口日漸嚴格,到最後澳門必須思考如何面對處理自己產生的垃圾、面對此趨勢所引起的後果。澳門減廢站及「不要包膠」 超巿減塑行動發起人黄曉萊也指,很多人沒有思考如何為一代建立好的居住環境,但處理環境污染不是選擇題,目前狀況已是很不堪了,若現在不處理的話,日後的成本必更高,水污染、空氣污染等都是不能逃避的事。「污染是慢慢,無即時的後果,大家咪唔想做囉……見到一幢建築物有問題,要盡早修整,唔係要等死人塌樓先處理。」一旦碳排過量導致大自然的反撲,這代價不是我們可以預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