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案檢控及入罪率偏低 檢察長︰未必代表施暴者可逃避刑事制裁

檢察長葉迅生在司法年度開幕禮上致詞表示,有意見認為家暴罪的檢控率及入罪率偏低,並因此質疑警方和司法機關的工作未能達到《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的預期法律效果。他認為,在法律角度而言,檢控率或入罪率的高低,不能客觀地反映家暴個案的處理成效,亦未必代表施暴者可以逃避接受刑事制裁。

葉迅生表示,在司法實踐中,家暴罪的成立與否,取決於有關侵害行為在法律上是否符合法定的家暴罪的構成,其中包括需考慮行為本身的嚴重性或重覆性,與嫌犯具有親密人際關係的當事人或證人在庭審期間的作證意願等需進行技術判斷的諸多因素。

此外,依不同情節,家庭成員之間涉及精神虐待或身體虐待的家暴行為,尚可能歸入侮辱罪、恐嚇罪、普通傷害罪,甚至處罰刑幅遠較家暴罪更為嚴重的加重傷害罪等罪名。因此,狹義家暴罪的控訴率或入罪率偏低,並不必然代表施暴者可以逃避接受刑事制裁。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檢察院2019年對家暴案立案142宗,控訴21宗,歸檔105宗,待決11宗,5宗合併其他案件處理;今年截至9月立案89案,其中2宗以普通或加重傷人罪作出控訴,26宗歸檔,1宗合併至其他案件處理,60宗待決。相關個案歸檔的主要原因在於被害人對可構成準公罪或私罪的檢舉事實放棄追究,或案件證據不足等情況。

檢院上一司法年度刑事立案減少18%

葉迅生表示,在剛過去的2019/2020年司法年度,檢察院刑事立案12,109宗,較上一司法年度的14,714宗減少18%;結案14,451宗,其中控訴3,869宗,歸檔10,308宗;提起刑事案件上訴53份,作出刑事案件上訴答覆429宗。

他說,在過去的一個司法年度,基於疫情關係,雖然檢察院參與處理的案件數量,無論是刑事案件的偵查以及民事勞動案件的訴前調查,或者是參與行政和中級法院審判程序的案件數目均有所下降,案件數字統計顯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人口流動致案件發生率的減低。

洗錢犯罪案發率維持在可控範圍

針對洗黑錢的犯罪,葉迅生表示,2019/2020司法年度共立案40宗,控訴12宗,立案數目較上一司法年度減少4宗,控訴增加5宗。統計數據顯示,洗錢犯罪的案發率總體仍然維持在可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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