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前主席涉貪不成立

貿促局行政管委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

貿促局多名前官員涉協助非法申請居留澳門案今(9)宣判,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被控犯罪集團罪、清洗黑錢罪及受賄罪均不成立,但因違反保密罪和財產申報資料不正確罪名成立,被判囚2年;在等判刑確定期間,無須羈押,即時釋放。張祖榮原本有被控一項濫用職權罪則改控違反保密罪成。同列為嫌犯張祖榮的太太、女兒及情人被控清洗黑錢罪均不成立。

案中第二被告、貿促局前投資經理甄溢全缺席宣判。他被控多項偽造文件、判處 4年徒刑;第三被告、貿促局行政管委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一項濫用職權罪和二項違反保密罪罪成,判處 1年 9個月徒刑。張祖榮及吳愛華的代表律師在判決後向傳媒表示,他們的當事人均會考慮上訴。

法官斥三名貿促局嫌犯行為對社會、政府造成負面影響

合議庭主席梁鳳明在判刑後稱,張祖榮在審訊期間一直保持沈默,沒有悔意,身為貿促局主席理應嚴格遵守法律,為下屬樹立良好榜樣,但知法犯法,利用職務之便取得申請居留內部機密資料,並提供予他人。法庭考慮到案件嚴重性,張祖榮在案中的參與度,以及對社會負面影響等,數罪併罰,判處 2年徒刑。 又指,「受賄事實法庭沒有足夠證據證實,有冇做過自己最清楚。」

梁鳯明表示,身為貿促局領導的甄溢全及吳愛華同時沒有為下屬榜樣、造成局內重大問題,同時影響政府形象,而且沒有認罪悔意。又指,甄溢全參與偽造申請居留文件的行為嚴重社會安寧、對政府造成負面形象。法官又表示,吳愛華洩露有關申請居留內部機密文件,又協助營造有利居留申請的資料,其行為嚴重影響市民對政府及政府人員觀感。

以商人吳國壽為首及其三名主要團伙被控犯罪集團罪及偽造文件罪成立,分別判7年6個月至15年。吳國壽之前因巨額詐騙案被判5年,經競合後實質判18年。吳及其團伙被指提供貿促局內部資訊,方便協助他人以投資方式申請移居本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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