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未具「條件」推行「流浪動物捕捉、絕育、放回計劃」

市政署指,現階段不具備條件推行「流浪動物捕捉、絕育、放回計劃」。該署表示,考慮到「絕育後被放養的流浪動物難以召回後續跟進照顧,動物仍需面臨饑餓、受傷、染病和無處容身等安全問題,難以有效保障動物福利;同時會對周邊社區居民和自然生態構成負面影響」,故不具備條件推行該計劃。

市政署

回覆直選議員蘇嘉豪的書面質詢時,市政署指,目前對流浪動物採取「捕捉、領回」和「捕捉、絕育、開放領養」模式以保障動物福利及落實動物飼主責任。市政署在捕捉動物時, 會為動物提供食物和水,以「適宜」的方式對待動物。由2019年起,共計約七成流浪動物最終領回或領養。但局方並沒有透露七成是有多少隻流浪動物。

蘇嘉豪較早前在其質詢再次促請政府重啓流浪動物絕育放回(TNR)計劃,並檢討虐待動物執法機制。蘇指,流浪動物是人為問題,全社會均有責任承認、正視並將有關議題提升到更高的施政層面,盡力收拾「人類的爛攤子」;但市政署卻在配套措施不足的同時,反覆呼籲切勿餵飼流浪動物,這樣既抹殺眾多盡心盡責的前線義工的辛勞,也讓人不禁反問:是否要眼睜睜看著各處流浪動物命喪街頭?他要求市政署交代何時正式與動保團體合作展開TNR計劃。

市政署回應指,長期餵飼養流浪動物與放養動物在本質上無差異,造成了動物聚集及環境衛生問題。甚至有市民「阻撓市政署人員依法捕捉流浪動物,繼而衍生出更進一步的動物福利受損,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等隱患。」 又指,相關餵養人不排除被界定為動物飼主,可能構成遺棄動物。

對於清理寵物便溺方面,市政署表示,過往不少寵物飼主會用水沖走寵物便溺物,但此方式只稀釋了便溺物的濃度,污跡仍殘留在街道,並向外擴散,影響環境衛生。故署方提出「墊好、包好、棄置好」處理寵物便溺物,但對市民採用其它可行且更有效的方法持開放態度。目前街道已設置151個腳踏式有蓋狗糞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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