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今(2)公佈「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申請情況。經濟局指,自2月1日至8月31日,該計劃共收到6,551宗申請,已批准5,044宗,批准貸款金額約為18.3億澳門元。計劃還款期最長8年,可申請最高貸款為60萬澳門幣的免息貸款額
根據申請規定,若申請的中小企其業主為自然人,則必須是澳門居民; 若係法人為企業主,該企業的澳門居民持股要超過5成,員工總數不超過100人。局方又指,其中779宗獲批申請受惠於臨時放寬措施,涉及批准貸款金額約為2.5億澳門元。臨時放寬「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申請條件則要求申請企業只須營業滿一年且符合其他資格的中小企業,可因應疫情影響而提出申請。
獲批准的5,044 宗申請個案中,受惠行業主要包括:零售業(27.4%)、建築及公共工程(19.7%)、餐飲業(12.8%)、對公司之服務(8.8%)、髮型屋及美容院等個人服務(7.6%)、批發業(5.6%)、教育及醫療機構(4.7%)、運輸及貨倉旅行社(4.6%)及出入口業(3.0%)。
根據「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償還規定,援助款項以分期支付形式償還,首期還款於批給批示日起計第十八個月時開始償還,往後每六個月還款一期。同時,政府亦推出「調整各項援助計劃的還款」的短期措施,最近一期未償還的援助款項申請下調至1,000澳門元,對像企業為受惠於「中小企業援助計劃」、「青年創業援助計劃」及「受『天鴿』風災影響的中小企業特別援助計劃」,餘欠款項將在餘下的還款期內平均攤還,但有關措施只適用於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的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