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合同事件簿(2011至2020)

2011/8/1
政府引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巴士服務新模式,與新福利、澳巴、維澳蓮運簽署為期七年的合同,自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起正式生效。

2013/10/1
維澳蓮運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晚上宣佈正式破產,表示維澳蓮運已累計虧損至少一點二億元和每月最少虧蝕六百萬元。翌日維澳蓮運由交局接管,為期六個月。

2013/11/14
廉政公署公佈關於「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投訴的調查及分析報告,報告顯示交通事務局有涉嫌違法不遵守現行法定制度之嫌,指現行法律僅允許以「公共服務判給」方式許可私人公司經營公共巴士服務,但交局卻採用「提供服務合同」方式,導致整份合同帶有不符合公共利益、甚至明顯違法的瑕疵,致使三間巴士公司在未獲「批給」及無訂立批給合同的情況下「違法經營」。

2014/5/30
時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與澳門新時代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二標段及第五標段批給合同的公證合同,原維澳蓮運的巴士路線正式由新時代接收,並於同年7月1日起營運。

2014/12/4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發新聞稿,宣告維澳蓮運正式破產。

2018/8/1
澳巴與新時代重組合併。政府按照原公證合同,與新福利和澳巴短期續約十五個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9/8/9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就公共交通發表意見書,建議政府定期公佈權重平均巴士成本,並公佈政府給予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與巴士成本的比重變化,同時在比重方面應設立更長遠的目標。

2019/8/12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發表關於「政府的公共巴士服務批給」意見書。委員會希望政府能繼續加大力度改善公共巴士服務,亦建議政府應把握合同續期的時機,積極優化批給制度,集中處理重點工作。

2019/9/29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受訪時表示,未有終局決定不會回應任何有關巴士合同問題,短期內會有巴士合同消息。

2019/10/18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受訪時表示,政府將與巴士公司再短期續約十囡個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服務內容不變。

2020/5/6
運輸公務司司長羅立文於二零二零年度施政辯論上表示,冀在八月十五日立法會休會前完成巴士新合同的商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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