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促重啟TNR計劃及檢討虐待動物執法機制

立法議員蘇嘉豪提書面質詢指出,政府在重啟TNR計劃無期的情況下,一味喝止甚至處罰餵飼流浪動物,又或提出有關寵物便溺、強人所難的「指引」等;與此同時,眾多遺棄甚至虐待動物案件卻不了了之,懷疑毒殺、撞斃、宰割、飛墮動物之人逍遙法外。他再次促請政府重啓流浪動物絕育放回(TNR)計劃,並檢討虐待動物執法機制。

蘇嘉豪表示,流浪動物是人為問題,全社會均有責任承認、正視並將有關議題提升到更高的施政層面,盡力收拾「人類的爛攤子」;但市政署卻在配套措施不足的同時,反覆呼籲切勿餵飼流浪動物,這樣既抹殺眾多盡心盡責的前線義工的辛勞,也讓人不禁反問:是否要眼睜睜看著各處流浪動物命喪街頭?他要求市政署交代何時正式與動保團體合作展開TNR計劃。

根據市政署統計資料,截至2019年11月,僅錄得三宗虐待動物、一宗宰殺犬貓、一宗涉嫌觸犯殘酷對待動物罪。蘇嘉豪表示,表面數據與前線義工所知實況有很大出入,例如近年在大井巷、白鴿巢、沙欄仔、茨林圍、螺絲山一帶先後發生多宗懷疑殺貓案,最近亦有人在路環懷疑針對流浪動物投放大量毒藥,但案件往往不了了之。他質詢政府有否檢討過去成功緝兇寥寥可數的原因?如何完善市政署與治安警察局跨部門的聯絡和調查機制,並持續提升動物法醫鑑證專業能力、研究移交動物屍體至鄰近地方作藥理化驗,全力阻止懷疑虐畜人士逍遙法外?

另外,市政署近月一份宣傳單張指:「寵物主人或陪同人須用吸水物料擦乾淨牆壁或公共設施上的寵物尿液」,引起眾多飼主擔憂和質疑。蘇嘉豪認為,有關宣傳出於維護環境衛生可以理解,但現行《公共地方總規章》僅規限飼主須即時清理被寵物排泄物染污的公共地方,並無詳細訂明必須採取何種方式。他要求市政署交代,「以吸水物料擦乾淨寵物尿液」的做法是否純屬建議?若飼主繼續採用足夠清水,或如有飼主建議參考外國做法以白醋混水等,只要客觀上能滿足「即時清理」規定,是否均不會被行政罰款?市政署又有否計劃保留狗糞箱、狗廁所,並覓地增設遛狗區或遛狗公園,在保護動物和維護環境衛生之間進一步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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