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今日刊登第15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從明(19)日早上6時起,解除第40/2020號、第120/2020號及第135/2020號長官批示所採取的限制屬內地居民的外僱進入澳門的特別措施,即內地外僱入境本澳時,毋須再隔離14日。
衛生局的公告指,該批人員入境本澳時,須持有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健康碼顯示為綠碼。
特區《公報》今日刊登第15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從明(19)日早上6時起,解除第40/2020號、第120/2020號及第135/2020號長官批示所採取的限制屬內地居民的外僱進入澳門的特別措施,即內地外僱入境本澳時,毋須再隔離14日。
衛生局的公告指,該批人員入境本澳時,須持有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健康碼顯示為綠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