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日前揭發氹仔奧林匹克大馬路有住宅單位被用作非法魚肉工場,其中有 2名內地外僱涉嫌過界工作,另有 1名涉嫌逾期逗留的黑工,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市政署今日再勒令涉案的三家下游食店停業整頓,並要求網上外賣平台「澳覓」將涉事商戶下架處理,以阻截風險漫延。
市政署表示,根據前期調查結果,並結合治安警察局提供的資料,明確涉事的 3間下游食店為「匠人胡包子舖」,以及於 「澳覓」上名為 「魚婆婆可以喝湯的酸菜魚」、「魚小妹烤魚&蛙蛙」。市政署現已勒令涉案的 3間食店停業整頓,直至證實不再有食安風險。
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食品的生產經營必須符合食安法及相關食安標準,確保食品衛生及品質安全,違者可被檢控,若構成行政違法,可被罰款 5萬至 60萬元;若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可被判最高監禁 5年或最高 600日罰金。市政署稱,市民若發現有場所涉嫌出售有問題的食品食材,可致電食安專線 2833 8181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