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論】點解咁都得?!文化局對戀愛電影館的營運標準為何?

2020年6月30日,戀愛電影館的首任營運者「拍板」跟大家說再見了,下一任營運者即將上場。但前景藍圖盡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下,大家直到今天仍未能被說服——新的營運者真可帶領澳門的電影欣賞與發展更上一層樓?新公司除了「夠平」,還有哪些實力可以中標?

6月24日炫昌娛樂的記者會,看得人非常不安,因為該公司明顯在迴避記者提問,透露的資料相當少,就連公司業績都未能說出一點具體資料出來。此舉是令人更加懷疑這家公司的背景,到底有多少不能給人知道的秘密,為什麼連一個曾參與過電影活動的名字都說不出來?!

出於好奇,筆者便向一些香港電影業界朋友查詢,也上網找了一下資料,其中有幾點特別令人質疑:

  1. 為何不是澳門人?至少是了解澳門電影的人?

即將出任戀愛電影館營運總監的董美儀女士,當日在記者會中,大家也都聽到她在談及澳門電影狀況時說了些什麼。即將出任戀愛電影館顧問吳蕙君當日沒有出席記者會,但她曾做過澳門國際影展的市場總監,不過澳門國際影展只是官方的活動,本地電影人可以參與的極少,影展本身並不能代表澳門本地創作,所以她對本地文化和電影有多少了解,目前還不清楚。

營運總監和顧問皆是電影館的靈魂人物。據聞過往營運總監一職曾指明須由澳門人出任,但今年文化局的標書中卻沒再指明這點,也沒有任何「澳門人優先」的設定,此舉是否有違過往政府推動的那些培養本地人才計劃的原意?還是政府認為,本地並無人才適合?那麼在此遊戲規則中,本地本就無任何電影產業可以從事的澳門人,是否永遠也不可能有機會出任此職位?

現時炫昌娛樂都請了外地人來出任,而這一位香港營運總監,很明顯對於澳門的文化和本地電影發展等都是不熟悉的,記者會中也沒有說出任何一點對於未來推動本地電影發展的策略來。由這樣一位不熟悉但又要負責推動本地電影發展的人來擔任電影館的營運總監,為什麼文化局會覺得沒有問題?

   2. 「商業發行」不等於「策劃影展」

出於好奇,筆者上網查看董美儀女士的資料。據搜尋器顯示,1994年所開設的MediAdvertising(HK)Ltd,實為一家公關公司,業務中也包括為多部港產商業片做宣傳。但不知文化局的評審是否知道,宣傳商業電影與策劃影展是非常不同的。商業電影發行就像做廣告宣傳,而辦影展則要十分熟悉世界各地藝術電影及其市場,包括要熟悉國際主要影展的網絡和人脈,要了解每年出眾的藝術電影走向,從而決定選片方向及其推廣方式,成功的藝術影院多數都有自己一套的選片風格,使其與一般電影院不同。

而根據炫昌提供的資料,董女士參與排片及營運的兩家影院是L CinemaLumen cinema。筆者上網一看,兩間都不是藝術電影院,也沒有搞過什麼策展形式的電影活動,因此筆者的香港電影人朋友對這兩家戲院均沒有印象,甚至完全沒有去過。前者由韓國樂天集團營運,位於筲箕灣,後者則在葵涌,都是一般的商業影院,上映的全是主流電影,以商業策略為放映原則,與戀愛電影館一貫以來著重藝術質量的選片方式根本是兩碼子事,不知文化局對此可知情,又是否認為這些都不是問題?認為這樣並不會影響戀愛電影館的未來?

  1. 新團隊,我們只能從Google 認識你嗎?

董女士似乎不太認識澳門,我們也不太認識董女士,但據網上顯示,董女士開設的MediAdvertising(HK)Ltd,業績包括一些香港的電影節、頒獎禮等,於是筆者便向香港一些資深的電影業界人士查詢。不知是香港行頭太大,還是業內分工太細,還是董女士太低調,他們均表示不認識也從未聽聞此人。在電影策展行內,籌劃電影節的朋友也表示不認識,在香港影人資料庫中暫時也找不到她的資料。

然後當筆者向Google大神查詢時,在網上發現了一則舊聞「花生」:2006年香港曾發生一宗「涉籌組第三代系統以權謀私消防高官遭廉署起訴」的案件,而牽涉在內的公關公司的名字與股東,均與董女士及其公司同名同姓。該則舊聞指,消防處有人涉嫌沒申報「他與MediAdvertising的股東及董事董美儀,屬兄妹關係而引起的利益衝突,以及向Singapore Engineering訛稱MediAdvertising以往曾為消防處籌組同類活動」,而之後該名消防局人員被區域法院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罰款港幣60萬元。而據當時媒體報道,該涉案的公關公司也有負責一些港產片的宣傳工作的。

先戴頭盔——筆者不確定這位董女士與炫昌的新營運總監是否有關,在炫昌透露訊息極其有限的情況下,筆者只能靠Google查找關鍵字,看有何結果,而這是結果之一。然後這過程中也令筆者好奇,一個人的資料林林總總,不知文化局又有否自行資料蒐集,多角度了解和核實投標人資歷,再作判斷?

  1. 戀愛電影館的定位 文化局搞清楚了嗎?

如只是宣傳發行澳門的商業電影,也許,董美儀女士和吳蕙君女士是有一些人脈和經驗的。但營運戀愛電影館不只是宣傳商業電影,也不只是辦一些聲稱關顧弱勢或走入校園的活動即可(當然這些都很重要,但也很容易流於表面而徒具虛名),而是要針對澳門的觀影文化,花心思去思考、設計不同的影展和活動,引入高質素的作品,提升觀眾的素養,而不是只有迎合,還有就是推動澳門電影創作向前走,這些都需要真正對澳門有感情、非常熟悉,而且有心、也有能力的人士才能擔任。

由看了炫昌記者會一直至今,不但沒有使人對該公司及其未來的營運者增加信心,反而是倍感不安。到底戀愛電影館的未來,以至澳門本地電影的未來,到底將落入何人之手?會有何種境況?更使人質疑的是,作為主管這一切事務的文化局,為何可以默許一切的「不確定」、「不交代」、「無資料」、「未準備好」等情況,甘心把本地公眾的文化權利,交予問題多多、無法令人信服的公司手上?!

(來稿照登,僅代表投稿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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