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直選議員吳國昌問及完善官員問責機制,指上屆政府一直沒有正面回應議員質詢,而現屆政府亦未有就官員問責作出回應。他問及政府對主要官員採取過多少宗問責行動,以及《領導與主管人員通則》的具體實行情況。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指,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建立有效的官員問責制度,在廉政公署2018年公布的刑事案件當中,除了透過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會根據危害程度考慮是否追究紀律責任。他又指,現屆政府的公共行政改革「彰顯了政府勇於承擔的智慧和膽量」。
吳國昌追問,政府按照《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規定進行問責的個案數量,以及政府會否以公開譴責的方式進行官員問責?他以地籍局副局長張紹基的例子,質疑官員離職「避一年風頭」後便能重回崗位。張永春回應指,刑事追究上一般不會明確開名,但近年大家都清楚涉事人員的資料和部門,這已可作為一種官員問責。至於會否中止定期委任,張永春則說「要睇情況。」
另外,直選議員高天賜亦就事件提出疑問,質疑「司長你哋又有無責任呢?你哋唔喺監督佢哋嘅咩?」他認為政府並未重視官員問責,以至令世紀貪污案出現。同時表示公務員聘請欠缺透明,只能靠「識人」進入公務員系統。
張永春回應指,政府一直強調官員問責,又指現時的案件正是政府重視官員問責的體現。同時他又認為一定有完善的空間,「公開譴責的少,但這不代表官員犯了事就不用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