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以防疫為由,不容許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在議事亭前地舉辦「六四燭光晚會」,這是這是本澳六四集會持續30年後首次被禁,民聯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但被駁回。民聯會在其臉書專頁上表示,由於上訴失敗,因此今年「六四燭光集會」將移師網上直播舉行,時間、連結、防疫措施等會在稍後的記者會詳細交待。
終審法院合議庭表示,集會權是澳門居民依法享有、受法律保障的基本權利,但亦並非絕對的不受任何限制的。出於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考慮,政府應當優先考慮公共利益,可以在緊急情況下限制包括集會權在內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行使。
終審法院合議庭認為,在目前全民對抗疫情的特殊時期,治安警察局局長經考慮當前的疫情及衛生局發出的專業意見,為防止疫情傳播和再次爆發,不容許舉行集會的決定並無可指責之處。因此,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裁決書全文︰https://bit.ly/2XbVqU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