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萬五蚊援助下月起發放 計劃詳情明日公佈

行政會完成討論《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計劃將於於今年3月31日前在職業稅檔案登記的合資格僱員及自由職業者發放1.5萬元援助,並針對從事特定行業但無報稅的自由職業者,如的士司機、三輪車伕、導遊、小販等,經核實後合資格人士將獲發1萬元援助款項。身兼行政會發言人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相關援助款項將於六月份起發放,經財部門明早會對外公佈計劃詳情。

張永春指,針對僱員及自由職業者者的1.5元援助並不包括公職人員或獲得2018年度職業稅退稅達2萬元上限的人士。

他亦指,對於有聘用僱員的合資格自由職業者、商號經營者,若在3月31日或之前作出有關稅務申報的情況,將按所聘用僱員人數相對級別,發放援助款項金額,由5萬元至20萬元不等。此外,對於沒有聘用僱員的商號經營者,如符合為澳門居民或為於澳門特區設立的法人、有自置物業或在租賃物業內經營,又或經相關行業主管當局核實具經營收入者,亦可獲發1.5萬元。

同一商號經營者經營多個商號,最多亦只獲發100萬元的援助款項。另外,商號經營者如主要從事博彩、集體公交運輸、公共電訊服務等行業,將不獲發放援助款項。

張永春亦提到,為保障僱員就業,在此計劃受惠且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不可在法規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結業,又或以不合理理由解僱僱員,否則須全部或部分返還已收取的援助款項。在發放方式上,將向符合條件的受惠人士透過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當中,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的援助款項,將陸續以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

援助款項計劃預算開支為66.69億元,將由澳門基金會預算承擔。預計受惠僱員有274,616人、受惠自由職業者有7,040人,以及受惠商號經營者有38,398間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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