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奕龍:明起核酸採樣證明於採樣24小時後方有效

山頂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在協調中心例行記者會上引述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指,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自明(17)日早上6時起,經珠澳口岸入境珠海的人士,持有的澳門、珠海兩地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自生效之日起7天內有效。其他相關規定仍按現行防控措施執行。

羅奕龍亦指,因應珠海最新的通告,經澳珠兩地政府溝通及協商,為保持兩地政策執行的一致性,特區政府亦將有效的核酸採樣證明,定義為採樣24小時後。即從明日早上6時起,所有由內地入境本澳人士,均須持有由衛生當局或內地認可合資格機構發出的7天內核酸測試結果證明或採樣證明,而採樣證明在採樣24小時後才會生效。若入境時不持有衛生局或內地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證明,則:

1. 內地外僱不讓入境澳門;

2. 澳門居民和旅客則安排在北安碼頭接受核酸測試,採樣後24小時內,須在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

羅奕龍亦指,如果有採樣證明,但採樣未夠24小時,衛生局會發出指引,要求進行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直至採樣24小時後方可解除。至於指定地點方面,若澳門居民在本澳有居所,就以其居所作為醫學觀察地點;若旅客已在本澳預約酒店,而酒店房有條件時,當局則會將酒店房視作醫觀地點。

羅奕龍表示,新政策對於經常往來澳珠兩地人士來說,未必是不便捷,因核酸採樣證明的有效期仍為7日,假設跨境人士今日(週六)進行核檢,翌日(週日)核酸採樣證明便開始生效,有效期一直至下週六為止。他亦強調,政策的變化是因應防疫的需要,新政策變相加強及穩定本澳防控疫情,完善兩地核檢流程,並進一歲篩查往來珠澳兩地人士的感染風險。強調政策改變或會造成不便,但是任何防疫政策都需要取得平衡。

有傳媒再次問及當局會否將常規核檢範圍擴展至其他人群?羅奕龍指,短期內無相關計劃。但指現時北安碼頭核檢站的運作順暢,預約名額充足,昨(15)日有約千人預約進行檢查,而本澳現時每日的核檢能力為6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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