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偵破本澳某教育中心負責人及近200名本澳居民涉嫌詐騙「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的案件。案中教育中心透過向報讀由其舉辦課程的涉案人士提供現金回贈,成功獲得教青局批出的有關資助,涉案金額逾100萬元澳門幣。案件涉及詐騙罪、偽造文件罪及電腦偽造罪,是日已移交檢察院。
廉署早前接獲舉報後調查,發現至少192名本澳居民曾報讀該教育中心所舉辦的各類課程,這些課程均獲教青局「持續進修發計劃」資助。但期間絕大多數學員從沒上課,僅向該教育中心提供了個人身份資料,並獲2,000至2,500元現金回贈。同時,該教育中心3名負責人便以不實的報讀及出席課程學員資料,向教青局申請資助。
調查過程中,廉署更發現有人預先教唆部份學員如何應對廉署人員的問話,例如記熟課程、導師名稱和訛稱有上課等,意圖干預和逃避廉署偵查。廉署提醒市民大眾,在使用政府任何形式的資助時均須守法,使公帑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