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架構重整是公共行政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因為就澳門65萬人口而言,75個局級部門無論都是太多。特區政府成立後一直有重整架構,但部門重整「分分合合」,沒有功能性的整合。他稱,架構重整需要總結經驗全面規劃,才能做好下階段的部門重整工作。
張永春稱,架構重整不是簡單將職能相似的部門一併了之,而是應該全面分析部門職能,做好全面規劃,也就是行政長官講的「先立後破」。他表示,架構合併需要按職能全面分析。政府將先對第一批部門進行合併。有的比較簡單,例如新聞發言人辦公室併入新聞局;有的比較複雜,需要對架構有全面的規劃,例如高教局和教青局的合併。
張永春稱,政府將訂定合併原則,例如因應實際的職能設置廳、處級單位,現時高教局有有4廳8處,教青局有4廳11處,不能簡單地相加成8廳19處。他強調需要實事求是,例如訂立指引,在什麼情況下要設立處級。
部門重組有條件合理橫向調動人員
另外,張永春稱,在精兵簡政的前提下,必須控制公務人員數量的增加。由於現時存在部門之間人員錯配的問題,需要加強人員配置的靈活性,避免出現「忙的部門忙死,閒的部門閒死。」
張永春表示,若部門重組時,有條件重新調配人員,前提是得到有關部門及當事人同意,透過公務員橫向調動,能夠加強人員配置,但不能待部門重組時才調動人手,他認為需完善和修改相關法律,賦予公共行政部門因應需要橫向調動,令人資配置更合理,並令公務員挑戰不同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