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帶律師進機場禁區有申請許可 治安警︰違家居隔離規定可科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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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59953

時間:2020年03月18日 20:20

有從美國返澳的留學生家長昨日帶同律師進入機場禁區,引起社會熱議。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處長馬超雄表示,當時該名律師曾到澳門國際機場詢問處,表示要求接觸當事人,並申請進入機場禁區的許可,機場當值主任了解事件後,向該名律師發出臨時許可,並安排機場保安帶領律師進機場禁區,機場總監知悉情況。

至於外僱隨行家屬現時是否仍可入境本澳,馬超雄表示,根據最新的出入境政策,今(18)日起除中港台居民,以及外僱可入境本澳外,其他人都不可以,至於特別個案或情況需要權限部門豁免才可入境。

另外,網傳有正在家居隔離的人士曾外出,並有短片作證。馬超雄表示,每一名進行家居醫學觀察的人士都需簽署文件,確保他們知悉需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進行醫學觀察。警方會不定時上門了解相關人士是否留在指定地點,如果違反相關規定,目前警方未有發現有人士違反相關規定,如接到舉報或發現有關情況,當局必定依法檢舉,違反者可被科處最高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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