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回應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時表示,當局正持續有序清遷和收回氹仔原「海洋世界」的土地。政府對收回的土地,會按照具體位置、面積和周邊客觀環境,適當規劃利用。如條件合適,定必優先考慮興建公屋或其他公共設施。
至於有關土地的利用期早於2001年屆滿,而政府至少早於2008年已認定發展商無履行土地利用義務,但為何延至2018年才宣告批給失效?當中是否有行政失當行為?工務局回覆稱,由於每一個案情況不同,須分別就沒按照批給合同利用的原因及理據作深入的法律分析及進行必要的聽證程序,因此,所需的處理時間也不盡相同。
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曾承諾考慮往後公佈批准延長利用期理據等土地資訊,從而進一步提升土地管理的透明度,有關工作的進度為何?工務局稱,當局已推出土地專題網頁「土地資訊網」,當中設有六個瀏覽類別,分別是相關法例、土地批給或修改的批示、免除公開競投的土地公示、未被納入為未按時發展之土地個案、未能按預期完成土地利用個案、待償還土地個案,當中包含各個案土地批給利用合同的合同標的、利賃期限、土地的利用及用途、利用期限、溢價金、修改合同等詳細條款。當局將繼續完善土地資訊網內容,尤其研究加入申請延長土地利用期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