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量多 開支大 冇王管 兩議員促政府審計公資企業

立法議員李靜儀及梁孫旭表示,昨日已致函審計署,要求其對政府全資和控股的公共資本企業(下稱公資企業)進行專項審計或衡工量值式審計,深入審查相關企業的運作情況和及成效,以作為日後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研究基礎。

近年本澳成立的公資企業越來越多,截至2018年底共有13間、總投資額約93億元。政府日前披露,公共企業已增加至23間,即短短一年間增加了10間,這還未包括當中的子孫公司,據「2020財政預算建議補充資料」,2019年及2020年兩年的公共企業超過5千萬的投資項目預算金額逾51億元。

李靜儀及梁孫旭指出,一直缺乏專門的法律規範、嚴謹的監督制度,或披露財務狀況的要求,公眾根本無從得知這些投入了大量公帑的企業是否符合經濟社會效益和達到預期目標,透明度不足容易令人質疑會否出現不規則或濫用公帑的情況,而且,亦難以確保公資企業在人事聘用、採購、資本投資等是否符合審慎理財、公平公正和透明等原則,公共利益無法得到妥善保障。

政府計劃下月實施公資企業公佈資料的指引。兩人認為,除了加強資料透明的指引外,還應就其他就他方面,包括成立子公司、採購程序、財務管理、資本投資和利潤留成及人事聘用等。此外,還應要求所有公共企業編制年度報告,以加強運作透明度、制度化和嚴謹性。

兩人指出,按照審計署職能,年度經費全由公帑支付或每年過半數收入來自政府者,均可列為審計對象。因應公共資本企業的成立和運作涉及龐大的公帑,他們已致函審計署,要求其對政府全資和控股的公資企業進行審計,深入審查企業的運作及效益,加強透明度,防範不規則行為發生,亦可作為日後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分析和研究的基礎。

然而政府股權低於五成的公共企業,基於公司法和審計署的權限規定,政府雖未必可直接監督,但二人認為,政府應評估企業的經營狀況是否符合預期效益。一旦未能達預期目標,可透過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分析及考慮採取措施,避免資產流失。

他們並提到,目前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不具備法定公權力,對公共企業進行實質監督和採取具體限制措施。因此,關鍵仍在於必須盡快完善和制訂監督法律,尤其是應有機制更嚴謹地監督設於不同範疇下的公共資本企業,確保公帑的善用,保障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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