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本澳記者報稱遭受不明來歷的騷擾、警告和威嚇,亦有來自葡國、香港等地的記者無理被拒入境,亦有警方要求記者自願被搜查手機私隱內容。新澳門學社發聲明表示關注,並譴責任何侵犯新聞自由的行徑。
學社表示,言論和新聞自由屬基本人權,在一國兩制下的澳門,也受到法律明文保障,《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享有言論、新聞及出版的自由;《出版法》也開宗明義指,出版界是體現思想表達自由的最佳工具,亦為所有現代社會的一項基本權利,當中保障了傳媒接近資訊來源的自由、發表和散佈的自由、新聞工作者的獨立性等。
學社呼籲,特區政府應以實際行動確保言論和新聞自由不受干預和威脅,避免削弱一國兩制的歷史承諾與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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