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局擬於2020年首季選取部分「天眼」試行人臉辨識監控,因當中涉及私隱爭議,引起社會關注。新澳門學社召開記者會,重申公眾的反對立場,再次要求當局詳細交代在本澳實行人臉辨識監控的法律依據、具體的執行計劃,以及公眾監察機制,否則應立即擱置有關測試。
學社表示,根據現行「天眼法」,本澳未有使用人臉識別的規範,質疑試用「天眼」人臉識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由於人臉辨識在國際社會都是極敏感的議題,它屬於「大規模監控」(mass surveillance)的一種,涉及收集可識別任何個人的生物和行為特徵,個人的一舉一動都有可能被監控、追蹤,甚至被電腦系統輕易演算、分析和判斷,若沒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和監察機制,全澳市民的私隱權將被置於相當危險的境地,一旦有關個人資料被濫用或外洩,後果難以想像。
學社又表示,過去半個月,即使警察總局兩次發出新聞稿解釋,反覆指人臉辨識監控須遵守《個資法》規定,測試前亦會徵詢個資辦意見,學社認為當局只是老調重彈,迴避觸及爭議核心,無法釋除公眾疑慮。當局年前已透露有關測試,公眾無法接受至今距離測試不足兩個月,當局仍無向個資辦及市民詳細說明執行計劃,包括收集個人資料的範圍與流程、所使用設備的型號及技術特性,及會否排除一些極具爭議的做法,如建立龐大資料庫以保存全澳市民及旅客的生物和行為特徵等個人資料。學社認為,雖然個資辦依法有權對「天眼」發表具約束力意見,但在欠缺詳細資料的情況下,根本沒條件為全澳私隱嚴格把關。
警察總局曾稱,當局僅計劃實行「後台模式」,任何一支「天眼」的鏡頭均無應用人臉辨識監控功能。學社批評當局採取「擠牙膏式解說」,將繼續自我削弱公信力。當局更像是「玩文字遊戲」,因為按照常理,人臉辨識監控固然不會在公共街道的每個鏡頭上操作,所謂的「後台模式」只是將原先的私隱爭議搬至後方的電腦系統而已,絕不足以令公眾放棄反對人臉辨識監控的立場。
學社表示,「天眼」執法工作隱蔽,當局往往以「公共安全」或「警務機密」為由拒絕公開透明,每日被攝錄的公眾以至個資辦難以監察實際運作有否出現濫用和違法情況。學社指,當局至今仍執意認為現存監察機制已經足夠,也是公眾對政府監控工作不信任的主因之一,要求當局及早建立更有力的獨立第三方監察機制,確保「天眼」運作能充分維護個人生活及私隱權,使公眾更容易察覺到自身權利受損而及時尋求法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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