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的未來,我們可話事嗎?

2015年,政府欲拆愛都酒店。「我城」舉辦了一下次「愛都再造 – 民間自主工作坊」,集結公眾對愛都酒店再利用的想像。

2015年,政府欲拆愛都酒店。「我城」舉辦了一下次「愛都再造 – 民間自主工作坊」,集結公眾對愛都酒店再利用的想像。資料圖片

現時澳門的歷史建築保護,當然可依循《文遺法》由民間申請啟動評定程序。但即使幾經辛苦獲評定了,也不代表文物的活化可以由我們做主。

事實上,澳門過往的文物活化與規劃甚少聆聽民意。政府說愛都酒店要是青年中心,結果就是愛都被規劃成青年中心,且會曲解民調作為自己的理據;政府說要是新中央圖書館,舊法院就要成新中央圖書館,立法議員多說幾句司長就指「咁討論無共同結果」。

我們可會有機會,由民間決定這些文物建築將來以怎樣的角色,繼續與我們一起共同生活?

2015年,政府欲拆愛都酒店。「我城」舉辦了一下次「愛都再造 – 民間自主工作坊」,集結公眾對愛都酒店再利用的想像。

2015年,政府欲拆愛都酒店。「我城」舉辦了一下次「愛都再造 – 民間自主工作坊」,集結公眾對愛都酒店再利用的想像。資料圖片

空間是政治 政治是眾人之事

如所有空間一樣,文物建築的活化利用是政治;與其他空間或不一樣的是,文物建築有其歷史底蘊,賦予了它特別的地位。但我們對這些文物建築的想象很多時僅流於表面地朝向「功能」:是法院、政府合署、是酒店……彷彿其功能不存在了,它所經歷過的故事都毫不重要,換一個新功能就好,保住了一些樓梯、部件就好。原本的法庭呢?不重要了。一磚一瓦搭建起這建築的工匠,在天花在牆上留下的標記;不重要了。法院開幕時葡國有哪個大人物來剪綵了嗎?有哪些案件在這裡審過了嗎?不知道。澳門過往與葡國關係、本地工匠的手藝、澳門政治與經濟的演變……這些明明可以親眼目睹的痕跡,也都在政府由上而下的規劃中消失。

一切就由政府以高高在上之姿,一言堂地根據自己的需要去決定建築的命運,以至我們將來與這建築的關係。這漠視民意的態度,潛台詞正是:「我認為你需要的,就是你需要的,不到你異議。」

這樣的邏輯出現在文物建築的保護,也出現在過往政府不少的施政。但,澳門人可否不是傀儡——不由政府的藍圖牽制着我們如何使用建築,而是由我們再與建築對話,了解它獨特的過去,再決定如何與它相處?令我們對這地方有多一份參與,多一份歸屬?

文化遺產會委員林發欽在接受訪問時亦曾指,文物空間由政府接手:「已劃定官方持有,官方使用,官方安排,只不過判『服務』出去,不是判『活化使用權』出去。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要分清楚。判一個服務,很難實現社會上所期待對於文化空間的舉辦主體的多元化,以及活化路向的多類型發展。」

2015年,政府欲拆愛都酒店。「我城」舉辦了一下次「愛都再造 – 民間自主工作坊」,集結公眾對愛都酒店再利用的想像。

2015年,政府欲拆愛都酒店。「我城」舉辦了一下次「愛都再造 – 民間自主工作坊」,集結公眾對愛都酒店再利用的想像。資料圖片

事實上,參與式規劃在澳門並非從未發生。過往在社區設施,在新城規劃,在愛都酒店爭議期間,民間亦曾組織市民一同想象澳門未來可以有哪些可能。在新加坡、台灣這些地區,參與式規劃已開始盛行;在內地一些地區亦開始零星地有類似計劃出現。如何讓這些具歷史底蘊建築不至淪為打卡佈景板,或外殼驚艷、靈魂死寂的房子,將是決定澳門文化城市身份是否名符其實的成敗關鍵。

donation-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