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鳳倡汲取廣福祥大火經驗 檢討大廈消防設備及相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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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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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年10月23日 16:16

日前黑沙環廣福祥花園第四座六樓大火引起社會熱議,直選議員林玉鳳在其書面質詢中指出,大火期間發生消防喉水壓不足以滅火、消防車難以駛近大廈附近公園行人路等狀況,導致救援費時失事,火災需長達三小時才能徹底撲滅。有五人因吸入濃煙不適送院,未有造成重大傷亡,算是不幸中之大幸。然而,此次事故揭示了多個問題,需要社會上下及政府當局警醒及跟進。
  
她指出,救人救火分秋必爭,大廈消防設備對於火警的防範應急無比重要,但在這次火警中卻沒有發揮到應有的作用。緊急關頭,大廈消防喉竟然無法用於灌救,結果要另外取水。有高層住戶指,火警時完全聽不到警鐘響聲。甚至有住戶反映該大廈內部擺放的消防設備滅火筒過期了足足十三年,消防喉用水被濫用來洗車。大廈物業管理公司回覆,在10月16日時亦有檢查過大廈消防系統,一切正常。在10月21日消防局人員再到實地測試時,卻又證實出水正常,到底其中詳情如何,尚需深入調查。而滅火筒過期等問題,管理公司指在火警發生前已向廣福祥業主會反映需要更換,但奈何業主會一直未能通過相關更換的費用。

事實上,目前的《防火規章》中儘管對大廈防火器材的定期檢查維護有所規定,並且有相應罰則,但在實踐上,仍然需要大廈管委會及管理公司自覺執行,行政當局仍未能有力地介入監管,擁有管委會及物管公司的廣福祥,消防設備尚且有失靈殘舊的情況,還有數不勝數的多幢沒有管委會、物管公司的樓宇,當中又會有多少隱患?因此,政府理應汲取是次教訓,儘快推出修訂《防火規章》以及相關檢驗樓宇安全的法案,賦予行政當局及消防部門更直接具體的權限,監管好大廈的消防安全、以至是相關設備配套的管理。
  
林玉鳳亦指,在救火期間,雲梯車要靠近廣福祥大廈外圍射水時,卻被樓下公園護欄阻擋,結果消防員要與警員合力拆除才能進入。這反映了這類社區在當初規劃時,未有設計好方便消防車出入的通道,因而貽誤救火進度。因此,日後在消防安全要求的規定上,當局除了要考慮單棟樓宇的設計,亦要審視周邊區域道路的分佈安排。
  
她亦提及大廈本身各種基礎配套的問題,是次火災的起因,懷疑是電箱短路。無論如何,樓宇機電設備的維護和管理,與住戶的安全息息相關。當局應儘快確定是次起火的原因,長遠而言,亦應做好各類督促持份者、以至是直至介入的工作,例如推行強制驗樓、推出更多更便捷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以維護管理大廈機電設備,防範因為各類損毁老化而引起的不測之災。

林玉鳳提出以下質詢:

1.日前廣福祥大火,事故起因為何?大廈消防喉水壓不足延誤撲救,然後其後又指出水正常,當局在經過仔細調查後,真相到底為何?

2.這次事故中狀況連連,當局在當中汲取到甚麽經驗?會在日後作出何種的改善?當局會否儘快推出修訂《防火規章》以及相關檢驗樓宇安全的法案,賦予行政當局及消防部門更直接具體的權限,監管好大廈的消防安全、以至是相關設備配套的管理?救火期間公園圍欄阻擋雲梯車駛入撲救,當局日後在消防安全要求的規定上,除了考慮單棟樓宇的設計,會否連帶審視周邊區域道路的分佈安排,以訂定更為周全妥善的消防規劃?

3、鑑於澳門樓宇日益老化、缺乏維護等的問題,當局日後會否做好各類督促持份者、以至是直至介入的工作,例如推行強制驗樓、推出更多更便捷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以維護管理大廈機電設備,防範因為各類損毁老化而引起的不測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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