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致意動議上訴再遭否決 龍門任搬? 陳虹︰致意內容與中央結論相違背

直選議員蘇嘉豪就「六四事件」30周年向遇難者表達沉重哀悼提請致意動議上訴至立法會全體大會,結果以4票(蘇嘉豪、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贊成,26票反對,有關上訴遭大比數否決。

蘇嘉豪表示,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對於國家歷史大事,應時刻以史為鑒,今年是「六四事件」30周年,他認為應對國家當年的民主運動參與者致以崇高敬意,同時對遇難者表達沉重哀悼,並對他們的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第一秘書、間選議員陳虹回應稱,有關心意表達不屬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自行處理的事務,已超出澳門特區自治的權限範圍,該議案所提及的事件,屬於中央的權限管治範圍,澳門的立法會無權干預;加上議員的提議內容,與中央的結論相違背;以往對心意建議的處理,與今次亦有所區別,因過去議案與中央無關。

投贊成票的立法議員區錦新及吳國昌在表決聲明時表示,立法主席的初端拒絕及執委會的決議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並指出,立法會過去的致意動議都沒有僅限本地事務的規定,過去立法會亦曾就悼念趙紫陽,祝賀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奬,甚至葡國前總統蘇亞雷斯逝世亦有提出致意動議並獲得通過。認為現時的限制是對立法會權限的壓縮,亦是立法會自我矮化的表現。

投反對票的官委議員胡祖杰則表示,表達心意動議並非議員的個人行為,而是代表全體議員的行為,故需有一定的範圍和界限,而非無所限制對任何事宜表達情感。他又說,澳門政區有尊重中央權力的義務,而「六四事件」是屬於中央政府管治範圍的事務,中央政府對「六四事件」早有明確的定論,所以不適宜再就事件作其他表達。

另外,蘇嘉豪亦就《議事規則》中的條文提出上訴,認為《議事規則》當中具有一系列問題需要更正,如委員會出現不存在的「預備會議」、「正式會議」討論意見書中的程序出現瑕疵、會議舉行日期過於倉促,以及一般議會運作違犯公開透明原則等,而議案亦遭大比數否決。陳虹再作出回應指,由於立法會早前已詳細處理有關方案,故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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