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民間表演藝術版權不屬文化局 不具條件歸檔紀錄

就關於澳門藝術作品存檔的情況,《論盡》曾向文化局查詢,局方表示,由本澳民間團體或個人自發主辦的表演藝術活動,由於其作品版權均不屬於文化局,故文化局不具備條件為該些作品進行有關歸檔紀錄。

文化局表示,就表演藝術範疇,文化局會對由其主辦或擁有創作版權的作品進行紀錄,每個作品均透過拍攝、錄影、宣傳印刷品及節目場刊等不同形式,將其製作成檔案保存及管理。部分由文化局主辦但涉及外邀表演團隊的作品,則視乎實際情況及版權內容,經獲得相關團體同意後再進行紀錄。而由本澳民間團體或個人自發主辦的表演藝術活動,由於其作品版權均不屬於文化局,故文化局不具備條件為該些作品進行有關歸檔紀錄。

視覺藝術方面,文化局指,轄下的澳門藝術博物館設有負責視覺藝術品的研究、蒐集、典藏、修護、保存等功能和職責。該館的館藏前提是作品能反映澳門不同時期的藝術風格和面貌,以及符合該館的展示方向和發展目標。有關博物館藏品收藏是由局方組成的委員會決定並經由局方領導批示,訂有標準和指引。澳門藝術博物館設有良好的環境和空間存放有關視覺藝術作品,確保它們獲得有效保護,同時也會為所有作品辦理入藏手續和編目工作。

文化局又表示,由局方舉辦的恆常性大型表演藝術活動,均設有專題網頁,公眾可透過有關平台查閱歷年活動資訊,亦可瀏覽及下載過往宣傳刊物、場刊及節目單等。而澳門博物館、澳門藝術博物館一直進行對於館藏的研究,並適時舉辦館藏展覽向公眾展示;以澳門藝術博物館為例,每年均會舉辦兩個捐贈展覽向市民展示捐贈之藝術作品,也會定期舉辦館藏展,展示博物館的研究成果。此外,文化局每年均有編制年報,向公眾公佈每年的相關工作紀錄。

最後,文化局表示將繼續研究及優化有關藝術作品的歸檔紀錄範圍和程序,也抱持開放態度聆聽公眾意見,逐步完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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